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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堅持 退稅不溯及既往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針對「認購權證課稅案」進行朝野協商,雖然財政部長林全親自出席,說明已與券商達成追溯至92年退稅的共識,但立委認為此舉會破壞法律不溯及既往的精神,因此,初步仍決定認購權證退稅不溯及既往。
退稅金額約110億
由於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證券交易所得不課稅,損失也不得抵稅,券商為發行認購權證所進行的避險操作,所得不必課稅,有損失也不能抵稅,不少券商因為避險操作出現鉅額損失,要求認購權證避險操作損失可以抵稅,並追溯至民國86年認購權證開始發行時實施,牽涉到的退稅金額約110億元。
不過,財政部與券商多次協商後,雙方各讓一步,達成認購權證退稅追溯至92年1月1日實施的共識,估計退稅金額可減少至30多億元,但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的「所得稅法第24條之2修正草案」,卻是不能追溯退稅的版本,引起券商不滿,上週立法院院會因此將該修正條文草案退回朝野協商。
官員︰還有協商空間
昨天立法院朝野黨團針對「認購權證課稅案」進行協商,雖然財政部長林全親自出席,說明財政部接受追溯至92年退稅的方案,但不少立委仍強調法律不溯及既往,不能創下先例,而且追溯退稅有圖利券商之嫌,因此,初步仍決定權證退稅不溯及既往。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雖然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達成權證退稅不溯及既往的共識,但並不是所有黨團都已正式簽字,未來可能還有協商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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