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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法官 賠償金少算1個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地院最近判決一宗業務過失致死賠償案件,法官計算殯葬費用時,少算了1個0,致原本應賠償48萬多元變成4萬多元,引起原告不滿,向法院抗議。台中地院指出,是法官疏忽所致,將立刻補寄裁定更正給原告及被告,以免造成誤會。

這宗業務過失致死案發生於去年7月間,被告莊明森、吳晏誠為將深陷泥淖中的鏟土機拉出,使用堆高機加裝鐵鍊拉扯,沒想到,拉扯之際並未懸掛危險標誌,導致婦人張美祝騎車行經當地時被鐵鍊絆倒,送醫不治。

張美祝家屬據此提起刑事告訴,莊明森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吳晏誠則被判處1年徒刑,張美祝家屬之後又提起民事訴訟,而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也判決莊明森等人必須賠償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

但張美祝家屬接獲判決書時發現,法官計算殯葬費用時,少算了1個0,造成原本應賠償48萬多元變成4萬8000多元,因此向法院抗議,並有意提起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指出,該項疏失是法官一時之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判決若有誤寫情況,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目前該名法官已更正,並將於近日內將更正後的內容寄給原告及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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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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