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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龜闖關 大馬男子 判刑8月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馬來西亞籍男子陳永華私運價值新台幣50多萬元的保育類印度星龜200隻,夾藏在行李箱來台闖關被查獲,高雄地院昨審結認為,陳無前科,雖依懲治走私條例判處8月,但諭知緩刑3年。
37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陳永華被控明知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活體,未經台灣主管機關的同意,不得輸入,且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10萬元者,依懲治走私條例規定,不得私運進口。
但陳永華企圖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牟利,於94年5月12日將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印度星龜200隻,藏放在行李箱內,並自馬來西亞吉隆坡搭乘飛機來台。
當晚8時50分許,陳永華在抵達高雄國際機場入境室時,遭警方安檢時查獲印度星龜200隻,完稅價格約新台幣51萬餘元,被依懲治走私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陳某於審理中自白犯行,且犯後已有悔意,因此僅判處他8月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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