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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號公報明年實施 操作衍生金融損益表需認列
〔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去年底飛宏電子(2457)傳出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失利的消息,造成股價下跌,令投資人望股興嘆;不過這種情形在明年起「34號公報」實施後,金融商品以公平市價入帳,凡持有或發行金融商品的企業,都必須適用公平價值的會計處理方式,投資人屆時就能清楚知曉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當期損益。
事實上,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失利的,在國內不只飛宏一家,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導致鉅額虧損的,過去還有僑銀(5818)、農銀(2822)等金融行庫。在國際間,最著名的是英國霸菱銀行新加坡期貨部門的交易員李森,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超額交易,導致擁有233年歷史的英國霸菱銀行破產。
依據證交所「股市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資料顯示,上市公司中多使用操作衍生性金融的方式來避險,例如操作遠期外匯就是一例。不過一旦用來避險的金額過大,甚至涉及到投資時,投資失利金額過大,很可能會侵蝕公司獲利,甚至影響到公司營運。
投資人面對上市櫃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風險,目前僅能憑上市公司公開揭露的資訊,進行投資判斷。
以飛宏電子為例,該公司已於去年12月13日即公告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失利的市場資訊,在資訊公開揭露部份,該公司於法並無不合。
證交所表示,對於上市公司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未實現利益,依據會計原則不需認列於損益表當中,只要資訊充分揭露即可;不過,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於明年實施後,上市公司操作衍生性商品的未實現盈虧即需認列於損益表中,以便讓投資人能做正確的投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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