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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 將為未立案補習班解套
〔記者胡世澤、陳璟民、陳鈺婷╱台北報導〕本報披露徐薇、劉毅等位於台北市南陽街的知名補習班未立案後,台北市政府決定近期內修訂法令為業者解套,研擬讓未立案業者分期付款繳交停車位代金,至於招收十八歲以下學生的業者,則考慮免繳代金或調降代金金額,希望讓有心立案的業者儘快合法化。
教育局表示,建築物繳納停車位代金金額依地價、土地使用分區、結構、面積及車位數而定,以赫偉為例,增加廿八個機車位,每個約廿五萬元,如以繳納代金代替設置停車位,約須繳交七百萬元,徐薇、劉毅等也須繳四百萬到六百萬元不等。
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業者曾質疑招收十八歲以下學生的補習班,被要求要設置機車位,相當不合理,因此教育局將邀集交通局、都市發展局、工務局等相關單位,近期內儘速完成法令修改。
他說,新設的補習班若招收十八歲以下學生,因學生沒有機車駕照,必須搭乘捷運或公車,所以市府正研擬兩套解決方案,包括免繳代金或調降代金金額,近期內提報跨局處會議討論。換句話說,未立案的補習班例如徐薇等統統適用,預計將有數十家大型業者受惠。
吳清基表示,若業者必須繳交大筆代金,研擬採分期付款方式,以三年或五年為期限,業者可繳交一部分代金,取得一紙核准立案證書,上面註明使用期限,一旦過了三年或五年,業者若不再繳交代金,由市府收回立案證書。
建管處表示,業者如果無法在大樓內部增設停車位,依照規定須繳納設置停車位代金,就是停車位土地取得及興建成本,金額高低與大樓區位、土地公告現值、建築構造別有關,約在九十至二百萬元間。
建管處說,至於業者建議代金採分期付款方式繳納,內湖科技園區、住變商等案,已有前例可循。
業者:教局搞錯重點
劉毅英文班主任宋志國則回應說,代金一次繳納,或者分期付款,基本上對補習班來說並沒有差別,補習班願意繳交代金,但前提是教育局應該說明清楚,為何在補習班招收十八歲以下學生的狀況下,需要這麼多機車停車位,法令規定應該要考量到補習班的學員屬性,這比補習班是否繳交代金更重要。
赫偉升大學中心主任紀慧嫻的意見也大致相同,她表示,教育局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和先前的一次繳「本質沒有改變」,赫偉關心的是根本的問題,應該先檢討法令。
稽查三家 兩家關門
〔記者胡世澤╱台北報導〕台北市教育局昨天會同相關單位,繼續抽查補習班,發現法語通補習班違規遷址,未核准立案就招生上課,還未依規定申報公安檢查,稽查員當場開出六萬元罰單,而業者還在逃生通報堆放書架,稽查員要求業者立刻改善。
由教育局、工務局、消防局組成的聯合稽查小組,本周起到八月底抽查南陽街一帶五十家補習班,昨天鎖定許昌街四十二之一號三家業者,分別是法語通、徐老師、成龍等補習班。
稽查員下午到徐老師、成龍補習班,發現業者早已拉下鐵門,詢問其他樓層的業者後,才知道學生在晚上上課,下午通常沒有人在場,將另選一天進行稽查。
接著稽查員到了法語通補習班,發現業者雖拿出立案許可,但一年多前搬到現址上課,卻未依規定辦理遷址,現場也有學生上課。
稽查員也發現,業者已申報消防檢查,卻未依規定申報公安檢查,因此稽查員開出六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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