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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興立委資格 中選會維持剔除
〔記者范正祥、彭顯鈞╱台北報導〕中選會昨天舉行委員會議,討論第六屆台聯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永興的候選人資格案,最後表決,維持剔除陳永興候選人資格的處分。依規定,陳永興若不服,可向行政院提再訴願。陳永興目前人在加拿大,本週五將返國,友人預料他將提起行政訴訟。
台聯秘書長程振隆表示,陳永興若要提起行政訴訟,須主動向黨部徵求同意,台聯中執會將儘速處理,以尊重他的權利。
台聯黨主席蘇進強昨在中選會開會前,說明台聯態度,希望中選會尊重台聯認為陳永興列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是適當的。
據了解,昨天有十三位中選會委員參與會議,表決時有八位贊成維持原剔除陳永興候選人資格的處分。
陳永興原為台聯登記的第六屆立委不分區選舉候選人第一順位,於投票前發現其為「現在學肄業學生」,依選罷法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乃被撤銷候選人登記,陳永興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經行政院決定原處分撤銷,由中選會另作適當處理。
中選會發言人鄧天祐轉述,多數委員的見解強調,今年二月修正前之選罷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在學肄業學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立委全國不分區選舉候選人,自應受此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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