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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性碟 誣作罪證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2名原為同志愛人的陳姓及張姓男子,因同居期間,陳某盜打張某的行動電話又偷走張某的100元美金而交惡,陳某不甘被依竊盜等罪遭裁定訓誡,因此誣告張某以該案為由強行索賠,還性侵害他並拍下性愛錄影帶。新竹院檢經查明後,還給張某清白,另依誣告罪處陳某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新竹院方判決指出,現年19歲的陳某案發時還未成年,去年疑因父親因案在監服刑,以致無處可住,就和網路上結識不久的同志愛人張某同居,兩人同居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並以數位錄影機拍下2人性愛畫面。後來因陳某偷了張某100元美金,又盜打張某的行動電話,雙方因此交惡。

事發後,陳某雖自願簽立切結書給張某,表示願意賠償張某包含2人同居期間花費的損失等,但卻因為張某堅持提出告訴,造成陳被新竹地院少年法庭裁定訓誡,陳某因此不滿。

判決書指出,陳某在去年6月間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指稱,張某利用他竊盜和盜打電話的問題,要脅他立下自白書並賠償張某10萬元,還趁機多次性侵害他,並拍下2人的性愛錄影帶。

全案經函送新竹檢方偵辦,承辦檢察官發現陳某所言疑點甚多,命陳某具結作證後,陳某又作偽證,最後被檢方簽分偽證案偵辦,院方從重依誣告罪論處陳某。張某則經檢方調查後,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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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8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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