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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好題目
■楊士慧
吵了二、三天的律師高考作文題目及選擇題,成了眾矢之的。在國家考試被懷疑置入性行銷的烏雲密佈下,忽然發現天邊有一朵光亮的白雲,那就是律師高考憲法科第一題: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污染案,題目要試者說明:「一、受污染人民可否基於憲法保障之權利受侵害來為請求?二、如污染之工廠為私人所有,憲法基本權對此能否有其保障作用?」題目出得讓長期默默與當權者、財團開發派角力的環保工作者拍案叫絕,眾所周知,「律師性格」絕對是功利導向,少有律師會站在環保的立場,畢竟「法律顧問」是當權者或資本家才有能力運用的工具,律師很少主動青睞無聲的大自然、破碎的山河、環境污染的受害者。這樣的考題可引導眾多「死讀書、讀書死」的法律人多關注非主流的環境議題,甚至可扭轉「律師性格」移位到非功利導向,環保團體樂見這樣的考題。(作者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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