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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智庫評論》全球合約行動
■陳隆志
全球化的潮流,牽動世界各國的政府,朝向互相依賴的發展模式。在此密切的互動架構下,因過度開發所衍生的環境破壞、氣候變遷、能源不足,以及恐怖主義氾濫、武裝衝突等危機。這些危機超越個別國家能夠處理的範圍,是國際社會應共同關切的問題。
全球治理精神在於彌補單一國家解決全球問題力量的不足,以國際社群集體合作的方式,將跨國企業、非政府組織、公民社會的力量納入,共同面對全球性問題的挑戰。
在目前國際運作的架構下,聯合國可以扮演國際社會協調溝通的平台,集合眾多學者專家的智慧,發揮集思廣益的功能,凝聚人類合作、解決全球問題的能量。因此,聯合國將落實全球治理、深化聯合國與公民社會的合作伙伴關係,列入聯合國的改革項目。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於兩千年七月倡議全球合約(Global Compact)行動,以整合聯合國所屬機構(包括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環境規劃署、國際勞工組織等),企業界、勞工團體與民間社團合作的管道,將人權保護、勞工基本權益、環境永續發展納入企業推展業務的目標。如此,聯合國可以透過鼓勵參與、政策對話,與民間企業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關係。
從聯合國積極推動全球合約行動來看,民間企業參與聯合國事務是未來發展的趨勢。過去,我們總認為國際事務是政府的責任;未來,台商可為台灣及國際做很多代誌。
台商遊走於世界各地經商,要有國際經貿與企業管理的能力,也要具備國際參與的理念。假使台商有廣闊的國際視野,爭取參與聯合國全球合約的機會,經營國際公民社會的合作關係,與世界其他國家的人民與社會建立良好的關係,台商將可大有作為,擴展台灣在全球的影響力,有效幫助台灣融入國際社會。(作者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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