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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檢 不能這樣搞
■許慧如
政府訂定各項政策時,都應有詳細的規劃,包括明確的動機、詳細的執行過程及預定的目標。語言政策也應如此。但這幾年來台灣的語言政策卻是雜亂無章。以這次的公務員英語檢定升等政策為例,政府的動機似乎就是國際化,執行的過程是要透過英語檢定考試,目標呢,就是全面提升公務員英語能力。
先假設這次的政策動機和目標都恰當,難道公務員通過英語檢定就能達到提升公務員英語能力的目標嗎?學過外語的人都知道,外語不用,很快就會忘記。所以如果政府真的有心要提升公務員英語能力,除了通過英檢可加分外,更應於通過檢定並因此升等之後嚴格監督,如果英語能力不能維持,就要扣分。但我們並沒有看到相關的規定。
這次的政策已經顯示了一個邏輯上的矛盾,以及這項政策的草率。根據全民英檢主辦單位網站的簡介,全民英檢初級相當於國中畢業程度。如此基本的英語能力,不是應該在高普考的時候就篩選出來了嗎?為何這次的公務員英語升等政策還同意讓通過全民英檢初級的公務員在申請升等的時候加兩分,比工作績效一個大功的加分還多。顯然許多公務員進入公家體系之後,英文能力下降了。但為何公務員的英語能力大幅滑落?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用不到。既然如此,提升英語能力對許多公務員的業務將不會有明顯助益。
大部分公務員的英語業務都不多,政府如希望提升公務機關的國際化程度,應該視業務需要,編制外語人員。畢竟國際化不能簡化為英語化,政府更不應以政策鼓勵公務員拚英語重於拚業務和服務。(作者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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