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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黃宜靖事件
■林大敦
有限的表面證據,顯示曾參殺人!大家全相信了!曾參喊冤,沒人相信;畢竟,盛怒之下,任何人都可能殺人!
今天的黃宜靖事件,誰看到她親手廣發簡訊了?散佈黑函,是政治骯髒惡鬥的手腕;高明的是,以次要敵人名義發函抹黑主要情敵;把罪過推諉於無形。利用網路漏洞,入侵其電腦,竊取資料後,再用簡訊卡從遠端發送,甚至能遠端監控,使所有IP位址均指向黃宜靖所屬電腦。這是網路駭客慣用手法,有人在混淆真相,警調單位卻忽略。
另外,究竟是誰要黃宜靖毀掉名節,離開長榮?若是情仇深厚男女,早就橫眉豎目拿刀,當場你死我活,不需連發黑函四射,不符合報評高IQ人所為。
黃宜靖任教滿一年,旋獲校園評選最受歡迎老師之一;要說是校內其它師生,因此爭風吃醋而出手,是較信服人的推理!這盲點不受校方調查接受,為何?
不曾作過的事,如何編撰故事?誠實善良、熱情擁抱人生的黃宜靖,會有錯愕是必然的!黃宜靖有冤,只是被設計下的代罪羔羊,不過這代價太慘痛!請認識黃宜靖的朋友、師長出來支持她,鼓勵她,給她加油支撐,發揚台大人求真相的道德勇氣。(作者從事行為誘動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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