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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靠媒改
■李汪諭
日前新聞局審查換照案,共有龍祥、蓬萊仙山、彩虹、歐朋、華爾街財經、CASA、東森新聞S七個頻道因不同原因未能通過,將被迫從三日凌晨起停播。
而那些「低空掠過」通過核准換照之業者也不該有僥倖心態,反而應儘速改善經營體質,加強國際新聞播報、強化自律公約、透明化、建立公民參與及公共監督制度,以免六年後再度被撤換執照。
社會大眾對媒體改革之期待甚鉅,但政府六年一次的審議換照,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監督媒體不該過度依賴政府之介入,因為政府本應接受媒體之監督,一旦有機會反向操控媒體,勢必坐大,走向威權時代的回頭路。
因此,真正能監督媒體者,還是要靠公民的社會力。有部分頻道因表現不佳、體質不良而無法繼續營運,乃市場機制淘汰的自然新陳代謝現象,但這並不意味著媒體不需要民間的監督,相反的,促使媒體自我監督、自律自清改革之主力,反而在民間團體,因為新聞、節目的消費者是社會大眾,民眾不愛看,自然就會被淘汰。
然而,國內監督制衡媒體的民間團體力量仍然有限,法律規範也不夠充足,該如何讓社會力充分發展並監督媒體朝正面發展,實有賴政府行政部門、立法部門及民間相關社會團體共同討論,訂定適切規範,成立獨立超然監督機構,以完成媒體改革之使命!(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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