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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五輸」到「五贏」!
胡文輝
這是一個不完美的世界!
台灣高等法院對於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好心抱玻璃娃娃同學下樓,卻不慎跌倒造成同學不幸死亡案,判決陳姓學生與景文高中必須共同賠償三百多萬元,引發各方情理法、法理情的論爭。
好心沒好報,善心要賠錢,誰敢做好人?寒盡天下人的心!這是不少人的立即反應;本身肢體障礙的立委徐中雄擔心這項判決,形同宣告身心障礙者與社會隔絕,而指責這是來自「黑暗星球」法官的判決。
承審法官陳忠行則說,好心也要小心,好心出意外也須負責,法官不能用情感審判;高院也發表聲明強調,善意助人,也須注意義務,不能因為助人,所有行為就可免責。
情為先,這是社會一般觀點;法為先,這是法院及法官觀點。這兩者都對,也都不對,因為情、法都不能單獨構成一個完美的世界。
從這個判決來看,法官絕對不是法理情的三冠王,以致判決與社會認知有相當落差;不過,從社會各方對法官的指責來看,卻又期待法官就是情理法的三冠王。不是三冠王卻被期待為三冠王,本身就充滿矛盾,判決又豈能人人滿意?
現在看,這個判決造成「五輸」,即法官輸,身心障礙者輸,社會寒心更輸,被告輸,原告玻璃娃娃的家人,也飽受異樣眼光而輸。
不過,這項判決引發社會論戰的過程,卻是情、理、法三方最難得的對話,也是法官與社會、身心障礙弱勢者與社會一般人的最佳對話,經由對話、溝通,大家都在讓這個不完美的世界更接近完美,不是更殘缺。
本案將上訴到最高法院,期待未來最高法院的判決,能翻轉五輸成為五贏!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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