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地方新聞
北部新聞
中部新聞
南部新聞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好品味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美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自由廣場

賠償金額太高

■林宜璋

喧騰一時的玻璃娃娃摔死案,第二審改判民事須賠償三百多萬元,對於受害人家屬來講是一遲來的正義,但高額的賠償金是否允當,仍存著許多的爭議。

第一,法官判決時,應審慎評估加害人當時的情境,依筆者所知,此乃由於「天雨路滑」而導致,任何人在此狀況下,都無法避免可能摔傷的危險性,如何苛求好心的人「背負著」玻璃娃娃患者下樓梯而平安無事呢?

第二,法官認為在幫助別人之前,應「量力而為」,此一判斷未免過於主觀,行為人出於「好心」的同時,甚少會認為自己無法勝任,是否超出自己的能力,界線如何訂定,這都是要再進一步地去探討。

基於人情上與陳姓同學當時年齡的考量,筆者認為賠償金應予適度地降低,實符合公平正義。

(作者為高雄大學法律系畢業生)

▲TOP 
中華民國94年8月26日星期五

新聞查詢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規劃金馬免稅經濟特區
金馬戰略地位 不應輕忽
談華視公共化
馬英九洗錢
外勞社會成本 大家扛
誰苦
愛心需要專業?
判決有助社會進步
陳媽媽、陳同學加油
賠償金額太高
不再不自量力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