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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3人 改判無期徒刑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去年5月發生在台南市健康路的施姓大學生無端遭人砍殺致死案,被害人只因瞄了被告王平元3人一眼,便惹來殺身之禍,事後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不過法院昨天以3人為酒後一時衝動才失控殺人,判處3人無期徒刑。
台南地院判決指出,被告3人分別為王平元(26歲)、陳俊佑(22歲)、林文正(25歲),3人均在押。
因王平元與南市大同路某電子遊戲場發生嫌隙,3人於去年5月20日夜間相邀,各攜帶1把武士刀及西瓜刀準備前往該遊戲場談判。
被告3人於當晚10時許行經台南市立體育場門口,當時就讀崑山科大4年級的施姓被害人正好與友人看完職棒騎車準備返家,而與3人並行於健康路上。
被告陳俊佑竟以施用眼睛瞄他一眼為由,3人分持武士刀及西瓜刀攔下被害人加以圍毆。被害人無端被打,還向被告3人道歉,但仍不為被告放過,分別持刀砍殺被害人頭、手、頸部各1刀,經送醫急救不治。
警方事後根據車牌號碼追查出3人涉案,南檢依共同殺人罪起訴,並求處3人死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求處死刑稍嫌過重,因此判處3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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