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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姦4歲幼女逾30次
〔記者李信宏╱桃園報導〕桃園縣34歲宋姓男子,4年前性侵當時年僅4歲的親生女兒達30多次,即使其妻在家,他也毫無顧忌把女童帶去房間,其妻遭脅迫隱忍縱容,但因小姨子日前得知後報警全案才揭發,警方昨天凌晨將宋某拘提到案後送辦。
由於被害人隱忍4年才報案,警方深感不可思議,原本懷疑是挾怨誣陷,但在今年8歲的受害小女孩製作筆錄時,不由自主全身發抖,邊哭邊描述遭獸父強姦的細節,包括勃起前、後的反應,才讓警方採信。
小妹妹泣訴,爸爸尿尿的地方本來很小,附近有許多黑毛,他露出尿尿的地方在她的身上不斷摩擦後,會腫脹成「大香腸」,最後硬將「大香腸」強塞入她尿尿的地方,來回不斷進出摩擦,最後還流出白白黏黏的東西。
雖然宋某全盤否認,但警方認為,一般的8歲小女孩,不可能「將性交過程說得如此深入」。而小妹妹在警訊時重複數次直說:「爸爸真的很壞,警察叔叔趕快把他抓起來。」
桃園警方調查,宋某4年多前先強逼妻子到酒店坐檯陪酒賺錢供他吃穿,某日晚上他利用妻子上班機會,在房間強姦4歲親生女兒得逞,他恐嚇女兒不得告訴媽媽,否則要殺掉母女2人;女兒驚嚇不已,他當時還不讓身心重創的女兒睡覺,要她面壁罰站1個多小時。
妻子返家發現女兒罰站不斷哭泣,追問後才知丈夫強姦女兒,宋某惱羞成怒,把母女毒打一頓,再度恐嚇如果張揚一定會殺害母女;妻子因此忍辱吞聲,結果反讓獸父更肆無忌憚,2個多月內竟強姦幼女達30多次,地點包括浴室、臥房及客廳,有幾次甚至連妻子在家,宋某也照樣性侵女兒。
宋妻的小妹4年前某日到姊姊家中借住,她當時年僅17歲,有一天深夜宋某潛入房間強姦得逞,4歲女兒當時曾聽到阿姨呼救聲,叫醒媽媽趕快救阿姨,未料宋妻表示爸爸很兇,不要管他。小妹事後負氣離家出走,宋妻最後也攜女離家,但仍然不敢報警。
全案爆發是因為這名受害的小妹日前向友人吐露4年前遭姊夫強姦的悲慘遭遇,友人好心打電話給小妹另一名姊姊,另名姊姊才趕緊報警。
家長怎麼做
■教導年幼孩子有關身體的知識,瞭解哪些界線是不准他人碰觸。
■教導年長的孩子,懂得尊重自己的感覺,對於他人的毛手毛腳勇於說不。
■建立良好親子關係,隨時觀察孩子情緒上有無異狀,一旦孩子有遭遇性侵害的徵兆時,才能及時得知。
■當孩子說有親人侵犯她時,家屬要先相信孩子,切莫掉以輕心,認為孩子胡說八道。
■若查證屬實趕緊報警,切莫擔心事情鬧大或要求孩子不要跟別人說。
(宜蘭家扶中心主任林秀鳳口述,記者胡健森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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