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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健康食品 只有68項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健康食品五花八門,衛生署真正核可的只有六十八項商品,其中又以促進腸胃蠕動的最多,佔了所有健康食品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降低膽固醇與血中三酸甘油酯者;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消費者,認清包裝上有「衛署健食字第A000XX號」,才是真正的健康食品。

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委員徐源泰表示,依國內現行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每一件健康食品都須提出科學證明,才能核可上市,因此並非所有標榜含紅麴、乳酸菌、靈芝、人蔘等成分的食品,都可稱做是健康食品,畢竟每一業者的製造流程、添加成分都不一樣,因此衛生署才規定商品需逐一申請。

徐源泰強調,健康食品不是「萬人皆通用」的仙丹妙藥,對部分的人有效,對體質不同的人不一定有效;過去也有醫學單位曾提醒民眾,不要隨便吃健康食品,「如果不當動員免疫系統,等於教軍隊天天去打戰,這樣軍隊會累死」。徐源泰提醒,健康食品廣告若標榜「立即見效」,那就有問題,因為健康食品仍是食品,除可能作用較溫和、副作用較少之外,絕無「立即見效」的功力。而「天然」也可能含有毒性物質,所以「天然不等於安全」。

消基會建議民眾可上衛生署網站http://food.doh.gov.tw/chinese/info/info1_1.htm,查詢所買健康食品是否經過核可,也可檢查外包裝是否有核可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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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8月2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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