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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2萬罰捐5萬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擔任中央標準局新竹分局桃園辦事處約僱技術員的37歲男子溫光雄,利用受檢業者委託代轉檢定規費時,總計挪用2萬多元支付個人家用、子女教育費用等,結果被依侵占罪論處有期徒刑5月,最後雖有緩刑機會,但卻得另外捐款5萬元給慈善機構。
新竹地院指出,溫某的行為堪稱因小失大,足供一時起貪念者警惕。
判決書指出,溫某受僱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新竹分局桃園辦事處,負責桃園縣市的法定度量衡器檢定。依照規定,各度量衡廠商受檢前必須先填寫申請書,且要繳納檢驗規費完畢,溫光雄才會前往檢驗。但有些廠商無法前往填寫申請書及繳納費用,便私下委託溫光雄前往檢驗時,一併代轉交費用的方式變通辦理。
判決書指出,從前年6月間起到同年的12月為止,溫光雄利用受桃園縣新屋鄉某加油站等16家受檢業者請其代轉檢定規費的機會,把總計2萬多元的費用私自周轉挪用,支付個人家用、子女教育費、汽機車加油款等。
後來疑因請溫代轉交錢的受檢業者們發現,桃園辦事處並未接獲前述規費才東窗事發。
判決書指出,檢、院同依侵占罪嫌偵審溫光雄後,溫某坦承犯行,並同意捐款新台幣5萬元給天主教新竹教區附設私立藍天家園,以換取緩刑自新的機會。最後新竹地院依侵占罪,論處溫光雄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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