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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電纜線 二審刑加重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近年來銅、鐵價格飆漲,苗栗縣籍男子葉川福見此情況,夥同另1名在逃男子陳國龍組成竊盜集團,在8個月內偷遍台電在苗栗縣後龍鎮的電纜線,一審法院以竊盜罪嫌判處其緩刑,但二審台中高分院卻認為葉某年輕力壯涉及連續偷竊,事後又毫無悔意,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其有期徒刑1年2月。
在一審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葉川福只是單純的竊盜罪嫌,因此判處緩刑;但二審的台中高分院認為,在一審判決後,被告葉川福仍繼續竊盜行為,顯然毫無悔意,且被告年輕力壯,卻不思上進,竟竊取台電公司所有的電纜線,造成公共用電發生問題,影響社會治安,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葉川福有期徒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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