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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團體看稅改
■鍾孔炤
財政部委託的稅制改革公民共識會議已經在七月三十一日公佈七項共識,對於由各階層所組成的公民會議所提出的這七項共識結論,全國產業總工會以一個關心稅改議題的勞工團體來看,基本上予以肯定,但在最低稅負制的部分我們仍有不同的意見。
最低稅負制的提出,是為了對長久以來過當的租稅減免發揮一點平衡的作用,因為目前的政商結構使得種種稅改方案沒有推動的空間,也使我們不得不接受最低稅負制這最後一個稅改藥方,並非代表我們放棄了其他可能的稅改方案,例如勞工團體長期以來都提出應徹底檢討各種不當租稅優惠及重複減免稅的訴求,這些都是必須持續進行的改革。然而要求有錢人「多少賞點錢」這樣低聲下氣的化緣,能夠為國家增加多少收入,其關鍵在於海外所得是否納入稅基,以及最低稅負的稅率高低。如以財政部版本的百分之十估算,財政部自己算出來的答案是,企業部分最低稅負產生的稅收效果,僅增加一八六億元左右的稅收,且必須等三到五年後才可能收得到。
在今年的稅改議題中,泛紫聯盟等民間團體提出「納稅者權利」的十大主張。這些訴求是基於納稅人權的概念而產生,勞工團體當然支持這樣的權利主張,我們也同意,納稅是國民的法定義務並不能禁絕納稅權利意識的覺醒,權利與義務應該有對等的關係,盡了納稅的義務,而所以能享有各種納稅人的權利,也才有資格監督政府如何花費我們所繳納的稅。
尤其在貧富差距惡化的現況下,更必須透過公平的稅制達到所得重分配的效果,這更凸顯了稅改的迫切性與重要性。我們希望透過更多社會互助式的福利制度,使台灣社會成為一個生命共同體,人人都能安居樂業,幼有所養、老有所終。而非目前每一個國民的老年生活必須靠自己一輩子努力儲蓄或政府「強迫儲蓄」這樣完全訴諸個人努力的制度。因為唯有透過國民年金等社會福利制度的建構,才能進一步團結台灣社會。期待有一天,台灣的社會福利體制成為國民認同的重要基礎。其中,稅制的改革正是建構各項福利制度的先決條件!
最低稅負制為踏出稅改第一步的關鍵,我們認為企業的最低稅負稅率至少要有百分之十五的水準,海外所得必須納入最低稅負的課徵範圍,這個制度才能發揮作用。(作者為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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