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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勉讀書 小車賊變大學生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傅姓高中應屆畢業生在高三下學期連偷8輛機車,今年元月大學學測前被苗栗警分局公館分駐所查獲送辦,在所長蔡期望的開導、鼓勵下,他如願考取中部某大學,後來他被檢察官起訴,苗栗地方法院法官為讓他一圓大學夢,雖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給他緩刑5年的機會。
苗栗縣公館分駐所去年12月間,陸續在轄區發現多輛報竊的機車,失竊地點都在新竹市,所長蔡期望研判竊賊應有地緣關係,指示該所警員全面清查轄內有竊盜前科的份子。
經過濾,發現一名就讀新竹某校的高中生,有偷竊機車前科,在公館鄉內發現多輛贓車的地點就在他家附近,涉嫌重大,因此將他鎖定,去年1月12日,警方埋伏將返回停車處取車的傅姓高中生逮捕。
傅落網後,供出自去年11月上旬到今年1月11日,先後在新竹市偷了8輛機車,他告訴蔡期望,因為父親不讓他買機車,出門很不方便,每次休假從新竹回苗栗,就以當地偷來的機車代步,騎回苗栗。
傅姓高中生說,為避免家人知情,他都騙說搭火車回苗栗,要回學校宿舍時,故意請母親載他到苗栗火車站坐車,以防家人起疑,等搭火車到新竹後,再偷機車代步,休假時就騎那輛贓車回苗栗。
傅落網時,大學學測已逼近,蔡期望鼓勵他好好念書,傅十分悔悟,力拚佳績,經推甄錄取中部某大學,由於傅多年前曾有偷車前科,這次又連偷8輛,原本應該從重量刑,法官為讓他學業不致中斷,雖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緩刑5年,以勵自新。
法官受訪時表示,傅姓學生本性不壞,偷車只為代步,且事後協助警方找回所有偷來的機車,歸還失主,所以給他自新的機會,但為避免傅偷車的習性再犯,自毀前程,有追蹤觀護的必要,因此另宣告緩刑期內交付保護管束,傅在大學求學期間,必須定期到苗栗地檢署向觀護人報告近況,接受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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