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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廠污染責任 中油撇清
〔記者歐祥義、曾慧雯╱台北報導〕經濟部國營會昨日調出歷史卷宗,確認83年中石化民營釋股作業,是由中油公司主辦,當時發行的公開招募說明書中,確實未揭露中石化安順廠遭污染並提列相關除污費用,該會已將相關資料呈送經濟部處理,對此,中油公司表示,中石化與中油無關,中油只是名義股東,並未插手管理中石化,所以不清楚狀況。
環保署本月份會判定安順廠污染案的「污染行為人」究竟是誰,中石化、中油或經濟部等,被認定是污染行為人,須負擔安南地區的污染整治工作,費用初估高達50億元。據指出,83年中石化民營時,公開招募說明書中只記載因為民營化結算年資,須提列勞工退休準備金30.8億元,此支出使得中石化每股淨值減少2.75元。
會計師認為,由於安順廠是受命接管,且在接管時中油未說明該廠土壤與水道已受污染,在民營化時,中油應詳列污染範圍與區域,並估算提列整治經費,來避免中石化淨值膨脹,釋股價格高估。但中油並沒有如此做,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投資人若因此蒙受損失,可以向中油提起賠償訴訟。
中油內部指出,以法律上來講,污染物與污染源是誰的,就應該由誰負責,如今中石化早已移轉民營,出了事之後中石化顯然是想要撇清責任,擺明了中石化還想要那塊土地,但卻把責任丟給中油扛。中油只是手上曾經有過中石化股權,只是單純的持股者而已。
據了解,中油之所以捐出10億7000餘萬元給經濟部,再由經濟部贈予中石化安順廠附近居民,作為社區福利服務及師生營養午餐等項目,其實都是經濟部要求的,並非中油自願,中油只不過是經濟部借用的人頭罷了。中油內部曾反映過「中油沒有做錯,為什麼要給錢」,並且認為只要中油付了錢,就會給外界「因為心虛才會給錢」的印象,但後來經濟部仍強迫中油一定要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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