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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音樂廳
■李修鑑
陳水扁總統在國家音樂廳的安可曲中,上台與觀眾同唱「望春風」,此舉致主辦單位受到「三個月內停權租借演出場地」之處罰。又,國家音樂廳不准「流行音樂」演出之審核內規。
此一新聞凸顯國家音樂廳演出承審人員之傲慢、偏見與無知。拿雞毛當令箭,自以為依所謂「內規」,便可把「流行音樂」摒除於國家最高音樂殿堂。該承審人員是否考慮到「內規」從何而來,合法與否?是否合乎「比例原則」?難道國家音樂廳是當今社會的「貴族音樂廳」嗎?
音樂是心靈世界的抒發,感情的詮釋。應無好壞、貴賤之分,僅有被欣賞程度的深淺之別而已。「古典音樂」不一定代表高貴,「流行音樂」不一定粗俗。如同五星級飯店的昂貴餐點不一定比路邊的小吃更道地。
歌曲或音樂是否受歡迎,是由廣大的聽眾決定,而不是由象牙塔裡的專業人士代為判定。殊不知,有些所謂的「古典音樂」,在創作當時,也曾遭受現今「流行音樂」的窘境,無法在當時的音樂殿堂公開演出。
主辦單位違反「內規」,讓未核可者上台演唱而受罰,無可厚非。但法之所以為法,不能食古不化。法並非因其為法所以是法,而是因其具備社會正義與正確性才能成為法。若一味追求法的尊嚴而不探討其正義與正確性,便易流於「惡法亦法」的自我迷思而失去法的本意。
阿扁總統應主辦單位邀請,上台演唱「望春風」安可曲與觀眾同樂是台灣社會文化的一環,本是美事一樁。但國家音樂廳之承審人員,卻硬將國外演出規矩加諸台灣,其思路似已流於僵化而顯得與台灣社會價值觀格格不入。(作者為台灣歌謠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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