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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贓買績效員警涉刑責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傳出員警花錢買查贓績效風紀案,警方雖祭出行政處分,但台北地檢署昨天指出,員警花錢買績效,可能觸犯瀆職及洩密等罪,已簽分他字案偵辦。
本案經警方清查,初步發現,已有10名員警涉入,他們的手法是,先由男子賴炳男偷車,待車主向警方報案「失竊」後,賴再提供情資給有合作關係的員警,員警取得績效後,有的給付賴數百元,有的則請他吃飯。
檢方認為,員警若是真的為了衝績效,唆使賴炳男偷車,由於賴已是竊車賊,警方明知,卻不逮捕,即涉及瀆職罪。
另外,有員警疑唆使友人先謊報機車失竊,事後再編一套「假失竊、真尋獲」的戲碼,以求騙取績效,檢方也認為,此舉涉及偽造文書罪。
北檢指出,據媒體報導,賴嫌所使用的「小神捕」查贓小電腦,是由涉案員警提供,賴嫌還多次前往派出所內,更新失竊汽、機車的資料,此舉可能又涉及洩密罪。
檢方強調,警方雖然懲處多人,但此案不僅是單純的風紀案,違反刑法部分,檢方還是得進行調查。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昨天說,全案已簽分他字案,指派檢察官吳秋瑩偵辦。
〔記者劉遠裕、林俊宏、劉慶侯╱綜合報導〕台北縣代理縣長林錫耀昨天針對台北市警員為了「拚績效」,涉嫌不法撈過界一事召開記者會,會中針對台北市警局10名涉案警員僅輕微懲處表達不滿,林錫耀還直接向台北市長馬英九嗆聲,希望馬英九要對台北縣民眾有所交代;台北市警局對此低調不願回應。
林錫耀昨天表示,員警為了求績效表現,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利用這種方法,卻令人不齒。他從報導中得知,台北市警局高層對於此次懲處的解釋是,因員警只是被賴炳男利用,本身並不知情。
林錫耀反駁說,賴炳男承認提供多達60件的失竊機車消息給10名北市警員,難道他們完全不懷疑,怎麼會有人那樣神通廣大,而且還如此熱心替員警找贓車,甚至還用貨車將失竊車輛直接載到台北市「交差」,種種跡象都相當不合理,硬要解釋成員警不察,實在說不過去。
他要求台北市長馬英九對此作出解釋,給台北縣民、尤其是那些被人民保母擺弄、無故遺失機車的民眾一個交代。
林錫耀表示,如果台北縣員警被查出類似弊案,縣政府一定會嚴懲,絕不姑息養奸。
板橋地檢署則表示,10名警員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或洩密等相關罪責,須交由承辦檢察官進行調查,由於目前該案仍在分案中,賴姓主嫌日前也遭檢方聲押獲准,屆時承辦檢察官將視賴嫌說法釐清案情,再決定是否分案擴大調查。
賞金獵人找車有一套
記者劉慶侯╱特稿
「車輛賞金獵人」其實早已存在,是金融單位業者為了尋回「權利車」,以車籍資料供特定專人尋找,尋回後,再給予一定比例的酬金答謝。
有的「車輛賞金獵人」甚至因此自組公司全省連線,每年可尋獲逾百輛「權利車」,獲利在百萬元以上。當然,警方也會提供失竊贓車資料,並給予微薄的「走路工」,委請對方進行尋車工作時,「順便」代為查詢,這在警界及銀行界都已不是秘密。
只是沒想到,竊盜嫌犯賴炳男會以移置車輛手法向警方詐領酬金,以致引發社會議論與側目。
據了解,約在民國83、4年間,因社會經濟衰退因素,及人頭詐欺集團橫行,許多銀行核貸民眾購買各式昂貴車輛後,不是因貸款無法繼續繳納,不然就是刻意惡性詐欺,但車輛卻仍拒不繳回,讓銀行「人、財、車」俱失。
由於這類歸屬銀行的「權利車」,不是售價逾兩百萬元以上的進口BMW、賓士等高級轎車,就是貸款基數為60萬元左右的國產高級車,銀行不堪損失,於是透過熟識的警方人員代為查詢車主可能動向,再由業務法律部門指派專人追討。
不過,此舉涉及警方人身資料洩密,及銀行得動用大量人力,所得結果仍有限,此時有一名陳姓離職員警透過友人主動向銀行業界接觸,由對方提供車籍資料,由他們代為搜尋,每尋獲一輛「權利車」,可依市價抽取10%至15%的利潤。
他們的作法是,根據銀行提供的資料,電腦列管註記後,鎖定最有價值且易尋找的車輛,每日在車主可能出現的區域巡邏,一旦發現車輛出現,馬上自後跟監,並同步通知銀行法律專人進行扣押動作。
由於陳姓離職員警工作績效卓著,許多銀行紛紛和他簽約合作,陳某並和計程車司機合作,只要對方發現一輛「權利車」的蹤跡,並跟蹤至他們趕抵扣車,就發給司機2萬元的「走路工」。陳某的作法,引起許多人仿效,目前在國內至少有5大團體從事查車的行業。
而有的警員為了想搭「順風車」,也會提供失竊贓車資料給他們代協尋,在互蒙其利下,「車輛賞金獵人」當然樂意協助。只不過「走路工」上,相較下較微薄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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