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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解除髮禁
■林宜璋
日前,教育部宣佈解除國中和高中的髮禁,身為學生族的一群,莫不將此視為「遲來的正義」及「學生人權得以表彰」之一大勝利,不過,筆者卻不如此認為。正值叛逆期的學子們,經由媒體、同儕相互間的模仿,無不追求流行時尚,如何最in、最ㄏㄤ?競相地去染髮、燙髮、上髮雕,殊不知多少化學藥劑已悄悄侵入自己的體內,危害了身體健康。
現今台灣民主化,實值得讚揚,不過大多數的人民卻不甚了解何謂人權,人權並非至高條款,不是所有的事牽涉到人權即要讓步,合理限制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過分且毫無規範的自由則是亂象,然而學生之所以有髮禁,探其本意,並非一味剝奪學生的人權,而是出於對學生的愛,試著在教育、成長之中,學著如何愛護自己的身體。
因此,髮禁是該有條件的解除,且應符合學生最佳利益的考量下去執行,筆者反對有些學校嚴厲無理的政策(比如男生必須理小平頭),也反對毫無底限的解除髮禁,學校教育是人生教育最重要的一環,與其時常挑學生小毛病,不如教導學生如何愛護自己的健康,在快樂成長之際,遠離化學的傷害,這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 (作者待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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