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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視再抗告駁回 假扣押確定
〔記者梁世煌、孫友廉、馮議賢╱台北報導〕針對投資人保護中心因博達案對中視資產執行假扣押,繼而為中視提出抗告及再抗告一事,最高法院日前裁定駁回中視再抗告,中視已不得再就此事進行抗告程序,因此,投保中心對中視執行假扣押一案將得以確定,對此,中視昨天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強調對中視的營運不會產生任何負面影響。
而投保中心則強調,一旦確定博達董監事須為博達掏空案負起責任,則投保中心將可對這些假扣押標的進行處分。
根據投保中心昨天發佈新聞稿,針對葉素菲、博達公司等涉嫌編製及公告不實財報,掏空公司資產一案,該中心於93年底為投資人提起團體訴訟,進行民事求償。
同時就全案刑事涉案人及博達公司董監事(包括中視)等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並予以執行在案,而中視因不服法院假扣押裁定,先後提起抗告及再抗告,惟其抗告已在日前遭到最高法院駁回。
據了解,當初投保中心對中視執行假扣押的標的,是中視位於南港的辦公大樓,惟基於中視資金調度的考量,雙方最後協調同意,由中視提交1.2億元定存單代替南港大樓作為假扣押的標的,因此,在最高法院駁回中視抗告後,投保中心對於上述1.2億元定存單的假扣押再無疑義。
中視表示,目前該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公文,因此待收到公文後再做正式回應。
不過,中視也希望博達案的審理儘快落幕,若是確定中視無賠償責任,則中視才能早日拿回1.2億元定存單,挹注公司財務。
投保中心則表示,此一裁定對於博達案的假扣押作業有重大意義,因為若是最高法院核准中視的抗告,則投保中心對中視的假扣押將立即失效,因此,此次法院確定其假扣押的法律效力,有利於在博達案釐清董監責任後,進行有關損害求償的訴訟程序。
博達作假帳掏空案,投資人保護中心替相關投資人,向董事長葉素菲、董監事共19人求償,其中有關監察人中視、時任董事長鄭淑敏,遭求償1億2000萬元部分,最高法院日前已駁回中視的再抗告,認定投保中心可聲請假扣押中視、鄭淑敏該筆財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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