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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說法--查驗 須耗時半天
〔記者吳岳修、簡群育╱綜合報導〕民眾指責台北市南港警分局受理報案拖延,影響尋親的一線生機,舊庄派出所強調絕不可能吃案或推託。被批評處理相驗態度不佳、讓屍體曝置野外的台北縣瑞芳警分局平溪分駐所也說並未拖延,但能理解家屬心情。
至於上午發現屍體,檢察官下午才來驗屍,檢警人士認為時效上「還算合理」。他們說,警方從屍體發現,到查證身分、通知家屬、報請檢察官相驗,通常必須花費半天時間,如果在都會區,案件相當多,輪值外勤的檢察官偕法醫排定行程依序相驗,如果每個案件家屬都要求立即處理,恐怕檢察官也會陷入兩難。
台北市舊庄派出所主管蔡三保說,高先生8月1日報案當晚他休假,但值班員警依規定受理,並在市警局網站登錄相關失蹤人口的資料。至於要求調閱通聯紀錄,蔡三保說,分局的刑事組才可以,派出所沒有權限,可能是員警向民眾解釋不清楚。
蔡三保也說,高先生第二次到派出所時,值班員警也馬上替他製作筆錄,並將相關資料送往刑事組處理,根據「工作紀錄」顯示,包括筆錄等公文的送達,都是由派出所員警親自處理,不可能委由民眾代送達。
瑞芳警方稱,家屬抵達現場,再到分駐所的時間為3日上午10時10分,10時20分製作筆錄,由於家屬先前報案協尋,因此平溪分駐所警員製作完意外死亡筆錄後,還作了一份撤銷協尋筆錄,於上午11時完成兩份筆錄,「速度算是相當迅速」。
社會觀點--辦案 要將心比心
記者莊榮宏、吳岳修╱特稿
警察使命何在?
不清楚?沒關係,隨便找個警分局,從正門口往裡瞧,一定看得到4行大字:「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特別要注意第4句;人民的福利,該如何促進?
無它,做好「為民服務」而已;服務的其中一環,就是「尋親」。
骨肉至親,死生大事,一旦不測,為人子女,必寢食難安,舉家不寧;為民尋親,就是服務,也是功德,是人溺己溺的情操。
所謂「人在公門好修行」,警察握有資源,懂得如何運用資源為人尋親;做了,就是修行功德,不做,於德有虧,於心難安。
警察除暴與安良,除暴要看治安狀況,但安良隨時可做;最起碼的安良,就是使民無怨。
如何使民無怨?「將心比心」而已;公僕與官僚,一線之隔,關鍵在此4字。
這其中,不全然繫乎是非對錯,有無按照程序,而是要看「人民的感受」。
將人民的事,當成自己的事,盡心盡力,奉獻付出,即或力有未逮,未竟全功,民雖遺憾亦無怨。
倘若只知照章行事,毫無熱情,甚至家屬忡忡不安之際,猶自說自笑;那就算程序完備,一切合法,民亦有怨。
近年,許多好警察想方設法,為民尋找失散多年的至親,使生者團聚,使死者安息,就是「將心比心」的積極典範,警察同仁請向此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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