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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客曝屍 警拖延救人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父親8月1日失蹤,我立即報案,警方卻拖拖拉拉,延誤尋人的黃金時間,3日發現屍體,警方作個筆錄花了5、6個小時還有說有笑,父親就這樣曝屍野外,我對台灣的警察與制度實在失望透頂。」
「誰沒有父母?」台北市的高先生向記者控訴警方時,臉上盡是失望與無奈。
8月1日上午,年近6旬的高玉芳告知家人要外出釣魚,當天下午3時許,家屬曾打手機給他,他說身體不太舒服,之後就未再聯繫;晚間7時許,他未按時返家,家屬擔心意外,趕緊到附近的南港分局舊庄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尋。
高玉芳的兒子高先生說,他們告訴警方,父親年歲已大、身體有恙,且從未滯外晚歸,為防發生不測,希望警方幫忙調閱父親的手機通聯紀錄,以查出他最後下落,警員卻以「權限不夠」搪塞,僅受理將他的資料登錄上網協尋,家屬無奈只好離開,自力救濟動員尋親。
家屬說,隔天他們找了一整天仍無所獲,不得已,晚間再向舊庄派出所求助,但警方仍以「無權調閱通聯」為由拒絕,他們一再請求,警員才說如果要調通聯,須發函給電信公司,公文往返須3天,「建議」家屬自己去向電信公司申請。
家屬立即與電信公司聯繫,卻受限於保護個人通訊秘密,調閱他人通聯仍須警方公文,幾經協調,警員最後才允諾幫家屬製作筆錄。
據悉,派出所疑因「公務繁忙」,將視同國家公文書的報案筆錄逕交家屬,讓他們持以向分局刑事組報案;所幸,刑事組獲悉家屬報案緣由,深知人命關天,立即通知派出所補齊「呈報單」等資料,再緊急傳真、協調電信公司採急件處理,這才於2日當晚11時許,取得高老先生最後通聯紀錄。
根據通聯紀錄顯示的最後發話地點,家屬前往台北縣平溪鄉嶺腳火車站附近,拿著手電筒徹夜呼喊尋人。
3日清晨6時許,家屬接獲當地警察分駐所通知,證實老父已溺斃附近溪流,哀痛欲絕。高先生說,家人趕到平溪分駐所等製作報驗筆錄,員警無視於家屬的傷痛,自顧自地處理私事,一份簡單筆錄竟慢慢吞吞耗費5、6小時,眼看父親遺體「曝屍荒野」,子女內心淌血。
但家屬更不能諒解的是,法醫相驗高玉芳死亡時間,大約就在8月1日他們首次報案當晚。「要是警察當時馬上幫我處理,說不定我還有機會挽回父親一命。」高先生悲憤地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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