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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瞎掰幾句 少女受騙失身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27歲李姓男子向苗栗縣1名少女謊稱,她被前男友偷拍更衣與上廁所的照片,將公布在網路上並燒錄成光碟販賣,脅迫少女與他上床,就會幫忙找她的前男友要回照片與底片銷毀,少女信以為真被李某得逞,案經少女母親報警,苗栗檢方偵結起訴,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4年3月。
法官調查,李某與被害少女及少女的前男友熟識,前年12月間他打電話給被害少女,謊稱她被前男友用針孔攝影機拍下換衣服與上廁所的照片,要少女到竹南火車站見面,商討解決之道,少女不疑有詐,前往赴約,被李某載往租屋處。
法官調查發現,李某恫嚇少女說,她的前男友打算將這些照片上網並製成光碟販賣,他可以幫忙找她前男友取回照片與底片銷毀,但條件是必須與他性交,少女維恐私密鏡頭流出,答應獻身。
李某在庭訊時坦承犯行,少女的前男友也出庭作證指出,並沒有拍攝少女更衣、如廁畫面。
李某為求減輕刑度,在審理過程中,向公設辯護人謊稱他打工存有20萬元積蓄,願意拿出來和解,後來卻改口說,錢已被他父親拿去花用,公設辯護人事後查證,發現被他擺了一道。
法官認為李某罪行明確且為滿足性慾,捏造謊言脅迫未成年少女性交,行徑惡劣,事後又未賠償被害人損失,加上他另在前年5月、7月間分別與未成年的女網友性交多次,也被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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