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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遭撕票 乾爹落網
〔記者張瑞楨、王乙徹、張協昇╱綜合報導〕偵辦國中畢業生王榕笙被綁架撕票案的台中縣警方,昨天清晨在台中市國光客運車站,逮捕原鎖定涉嫌的男子張文蔚,但躲藏19天的張文蔚僅承認在案發前曾與被害人見面吃飯,卻矢口否認涉及命案,四處躲藏則是逃避錢莊討債。
香菸摻毒迷昏王生
但檢警專案人員根據雅虎及時通網路聊天室等紀錄,查出張文蔚與被害人認識1年多,王榕笙暱稱張嫌「乾爹」,張卻涉嫌以償還2萬元線上遊戲債務誘綁王生,由於王榕笙生前曾向同學透露與張某抽香菸時,他感到頭昏眼花,警方懷疑張某可能在香菸中摻入毒品先迷昏再痛下毒手。昨晚,張文蔚被移送複訊後,檢方聲請羈押。
王榕笙上月21日到僑泰高中報到後,即因與網友見面後旋即失蹤,22日家屬接獲歹徒勒索300萬元電話。但24日上午,身高180公分、體重95公斤的王榕笙,卻被發現陳屍豐原市一處排水溝,雙腳被綑綁且脖子有明顯勒痕。
打勒贖電話被錄影
檢警組專案小組偵辦,清查電話通聯紀錄,發現約被害人見面的網友張文蔚(45歲)涉嫌重大。專案人員根據張文蔚網路IP位址及他以手機打給王生的通聯紀錄,查出他不但曾於7月21日案發當天上午11時許,在中市中清路一部公用電話打電話給被害人,相約碰面地點,並曾於22日上午10時許駕駛作案廂型車出現中市後龍街與民權路口以手機打勒贖電話,被路口監視器拍下。
同時,由於王生與張嫌碰面後到當天傍晚5、6時許,王生曾多次以手機與家人、同學聯繫,警方也發現張嫌及王生的手機訊號,都在同一基地台出現,證明兩人在一起,甚至張嫌的手機訊號曾出現在棄屍地點一帶。
另警方透過被害人的電腦解碼,查出張文蔚曾與被害人玩網路對賭遊戲時積欠被害人2萬元賭債。張某在7月20日晚上,透過雅虎即時通網路聊天室與化名「鬥豬」的王生聊天時,以要償還被害人2萬元誘出,隔天再約定碰面地點。
刷女友卡買票洩蹤
檢警專案人員指出,張文蔚曾涉綁架案服刑假釋後,因無固定工作,生活費用全靠女友支應,先後積欠女友及其家人100多萬元,最近女友向他催討,可能因而引發張嫌擄人勒贖犯意。
不過,在被害人屍體被發現後,張某即藏匿不見,結果在7月28、30日兩天,發現張某兩度持簽名欄空白的女友晶片卡前往國光客運台中站刷卡買票前往台南,因而追蹤其行蹤,並派人手埋伏。
身上藏有3封遺書
清水分局刑事組小隊長童青松與2位幹員,昨天清晨發現張某又到國光客運台中車站購票,童青松依據張某左額上的痣確認身分,將其逮捕到案。
警方隨後從張嫌身上起出署名要給檢察官、兒子和媒體的3封「遺書」,內容強調跑路、藏匿,並非是殺害王生,而是為了躲地下錢莊討債,遺書中也透露尋短念頭,但警方認為,張某是為了混淆視聽。
躲醫院休息室 逃亡19天
〔記者張瑞楨、張協昇╱綜合報導〕王榕笙命案曝光後,台中縣警方即鎖定張文蔚涉有重嫌,但是電子媒體提前「預告」,而讓張嫌潛逃19天。張嫌潛逃期間幾乎不曾使用電話,也幾乎與親友斷絕聯絡,不過數次搭車前往台南與台北,甚至還躲到署立豐原醫院加護病房的家屬休息室。
據專案人員表示,張文蔚警覺性高,24日被害人屍體被發現後,張嫌立即停用電腦及手機,甚至將作案用的廂型車棄置豐原一處大賣場停車場後,以公車代步逃亡,他於7月25日即搭車至台北中華路,28、30日及8月2日、4日,又從台中搭車至台南,19天逃亡期間,一直在台中與台南之間往返,在台中期間,即躲到署立豐原醫院加護病房家屬休息室。期間,行動電話還被小偷竊走,警方逮捕小偷時才意外得知張嫌躲在醫院內約3至6天之久,但本月初到醫院抓他時人已跑掉,只發現他留下牙刷與毛巾。
針對此事,豐原醫院的值班行政主管則強調,未來將由保全人員加強休息室的巡邏,並清查休息室內的家屬身分,非患者家屬不能逗留。
14年前綁過人 假釋再犯
〔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涉嫌綁架撕票王榕笙的張文蔚,民國80年曾綁架台中縣東洋電機公司老闆的千金,但未取得贖款即被捕,被判處17年徒刑,卻只關了6年2個月即假釋出獄,假釋期間又涉嫌王榕笙命案,如遭檢察官起訴,並由觀護人撤銷假釋,張文蔚將服所剩的10年10個月殘刑。
警方指出,張文蔚可說是智慧型的綁架勒索犯,民國80年間,他擔任東洋電機公司推銷人員時,得知陳姓老闆財力頗為豐厚,遂與施政陽合謀綁架年僅18歲且還在就讀高中的老闆千金。
警方表示,張文蔚不僅摸清楚陳女的生活作息,還利用兩人原本就認識的機會,傍晚開著車子到豐原市火車站等候陳女,向陳女謊稱家人委託他來接她返家,把陳女誘上車擄走,並打電話向家屬勒索300萬元。
據曾參與此案的刑警回憶,張文蔚要求家屬夜間帶著贖款搭乘北上的火車,見到路旁有人用手電筒揮舞著圓圈時,立即將贖款丟下火車,不料,因家屬搭乘的是封閉式的車廂,家屬無法「丟包」,張文蔚也沒有取得贖款。
張文蔚事後再度打電話與家屬約定取款方式,但當時台中縣警察局刑警隊已鎖定張文蔚涉案,並利用電話追蹤張嫌動向,在張文蔚打電話與家屬洽談時逮個正著,且在一處廢棄工廠救出肉票。
警方強調,因張文蔚與肉票熟識,如果張嫌當年沒有及時被捕,陳女極可能被撕票,張文蔚雖然被判刑17年,卻因民國86年間,只要服滿刑期3分之1即可聲請假釋,因此張文蔚僅被關了6年2個月即出獄。
聊天室留紀錄 露出馬腳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句話用於偵防電腦網路犯罪更加貼切。
從千面人王進展、張錫銘犯罪集團到王姓國中生遭撕票案,警方都是透過掌握電腦網路證據破案,台中警方網路犯罪偵查人員,呼籲歹徒千萬不要異想天開,以為透過電腦網路犯罪就不容易被捕。
電腦普及,成為現代人必備工具,許多作姦犯科者也跟上時代,犯案電腦化,從涉嫌在「蠻牛」飲料中下毒的千面人王進展、國內頭號槍擊、綁票要犯張錫銘到昨天涉及綁架撕票案的張文蔚,都是人手一部筆記型電腦。
但警方也都是根據這些電腦網路儲存資料等證據破案,像王進展將恐嚇信儲存電腦內,雖然事後王嫌立即予以刪除,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最後仍被警方透過電腦科技還原,成為法官將王嫌判死刑的有力證據。
而張錫銘犯罪集團成員,號稱行蹤飄忽不定,極難查緝,但卻也因利用筆記型電腦玩網路遊戲及進行聯絡,而被警方根據IP位置,掌握行蹤及作息時間,最後栽在電腦中。
昨天被捕的張文蔚,更是因在網路聊天室留下相關網路活動紀錄,露出馬腳。
警方表示,所謂走過必留下痕跡,電腦或網路上任何紀錄、傳輸的訊息,都是數據資料,不會消失,留下犯案痕跡,尤其目前警方正大幅提升電腦網路犯罪的偵防及鑑識能力,有意作姦犯科者不要以為利用電腦或網路犯罪,就比較不會被捕。
在網路可能滿佈犯罪陷阱同時,台中市警局網路犯罪偵查組組長張承瑞提醒青少年上網交友,千萬不要輕易洩漏自己的家庭背景等狀況,以免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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