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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譴責╱投案:我 4 天前殺人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男子郭照榮昨天向鼓山警分局投案,供稱係因有線電視纜線被親戚郭鵬剪斷,才生氣拿刀刺他,沒想到刺中要害,一刀斃命,逃亡4天後因良心發現而投案。
警方表示,4天前(8月5日晚)旗津區中洲二路97號騎樓地發生一起兇殺案,嫌犯郭照榮(41歲,傷害等前科)酒後刺殺遠房親戚郭鵬(40歲),一刀斃命,犯案後騎乘機車逃逸,兇嫌在昨天下午向警方投案,並在警方戒護下回家取出作案用的水果刀及血褲。
郭嫌供稱,與死者比鄰而居,案發當晚家中的有線電視沒訊號,經察看發現纜線被剪,死者在騎樓喝酒,竟說是他剪斷的,兩人怒而持武器攻擊對方。
郭嫌稱,當時他拿水果刀朝死者左腋猛刺一刀,想不到深達肺部,郭鵬倒地後血流不止。他慌張地騎車逃逸,當晚先到凱旋路更換血衣,之後就一直躲在壽山公園的涼亭內,因良心不安才投案。
自首:我16年前殺人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桃園縣男子楊秋林16年前夥同友人王洪國,為了債務,持磚頭砸死黃睿蒼,並以麻袋裝運棄屍,後因楊受不了良心譴責、夜夜惡夢侵擾,主動向檢方自首,檢方昨依殺人罪嫌將楊起訴,並向法官求處從輕量刑。
起訴書指出,48歲的楊秋林(高雄監獄執行中)與王洪國(檢方另分案偵辦)及黃睿蒼等10多人,於民國77年10月中旬,一同到桃園縣龍潭鄉地下酒家喝酒。
當晚,王駕車搭載楊與黃到桃園市酒店續攤,途中,王為了債務問題與下車小便的黃發生爭吵並互毆。
楊見狀上前勸架,因不滿遭黃以手推倒,就隨手拿起地上磚塊,朝黃後腦砸了一下,王再持磚塊敲打黃的太陽穴,直見其倒地並已無氣息。
後來王、楊再持麻袋將黃的屍體裝袋(遺棄屍體罪部份已逾追訴時效),並丟棄在大圳內,經民眾發現報警,但警方緝兇多時未有斬獲,後因楊不堪長期做惡夢及良心的譴責,主動向檢方自首犯下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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