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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財囂張…偽造法院公文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不法集團詐騙民眾又有新花招,連法院的公文書也敢偽造﹗
最近有不少高雄市民收到詐騙集團偽造、冒用高雄地方法院名義,寄發假強制執行公告詐財,高雄地院為避免民眾受騙,昨天特發出聲明稿澄清,並提出多項辨識方法以供確認。
高雄地院最近頻頻接獲民眾反映,接到法院強制執行公告,要求接文者必須立刻清償銀行、電信業者等的欠款,否則將在寄件日後5天內,聲請強制執行「查封不動產」,此時將有相關人員會同警政機關人員前往執行,若屢催不繳者,將依詐欺罪嫌提出告訴,少數民眾發覺公文上電話號碼有誤後告知法院。
經高雄地院派人調查得知,民事執行處並未寄發強制執行公文,因而確認這些公告應屬不法集團所偽造,目的在詐騙民眾財物,昨天下午,法院緊急發出澄清新聞稿,並提出3項辨識法院公文真偽的方法,避免民眾受騙上當。
1、法院民事執行處有關「公告」之公文,僅限於查封公告、公文送達公告及拍賣公告等,此等公告係以張貼或登報方式刊載,不會送達至債務人。(一般寄發予當事人之公文,皆以「通知」之公文格式送達。)
2、自民國94年1月起,我國公文格式已更改為由左而右,且以橫式方式書寫(即英文之書寫格式);因而法院自今年起有關「通知」當事人的公文(通知函)格式,也一律改為橫式書寫,不會是直式通知公文格式。
3、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對外之聯絡電話,僅216-1418的總機電話,若民眾所接獲之電話或公文記載的電話不同於此,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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