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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良:有證據應到法院說
記者林雅麗╱專訪
被指控有婚外情的自來水公司董事長李文良,昨天照常出席高雄市政會議,他表示,今年5月就因為接獲黑函及恐嚇簡訊,已向警方報案並提出告訴,如果有人有任何證據應該到法院說,不是到處爆料誤導視聽。
李文良表示,阿羅哈公司董事長陳瑞鈴前夫官純良的指控是子虛烏有、不實的指控,他在5月間就知道官四處散發黑函,甚至在他的手機裡傳入數十則恐嚇簡訊,甚至說要陳陪葬,因此他也向警方報案,並且向法院控告官誹謗。
至於有媒體爆料說陳使用的行動電話門號是高市建設局所有,李文良強調絕無此事,而投宿國賓飯店一事,李也說他經常到台北出差,都是投宿國賓飯店,五星級飯店一定有錄影機,大家也可以去查;他說,官如果有證據就應該逕向法院控告,不是對媒體亂爆料。
李面對媒體 神色自若
李文良昨天一早就到市政府參加市政會議,由於市政府是水公司董事,水公司都會派員列席市政會議,過去都是由高雄地區經理參加,但李文良從市政府建設局長調任水公司董事長後,就親自出席市政會議,昨天也不例外,並在會中報告有關缺水的問題;面對媒體神色自若,倒是其他市府官員顯得尷尬。
議員訝異 黑函變新聞
而被傳出接獲黑函並轉知李文良的市議員陳玫娟,昨天很訝異此事變成新聞事件,她說,5月間她的助理從服務處電子信箱接獲具名檢舉信,指李文良「勾引」別人老婆,兩人因此離婚等等;當時正值議會開議期間,陳玫娟馬上請連絡員提醒李文良此事。
陳玫娟表示她並未直接轉知李文良,而是希望連絡員轉達給李,她認為一定有很多人接到,如果是事實就要注意,如果不是事實就要澄清;她說,因為李文良平時與議員互動不錯,不分黨派都很有誠意溝通,她並不把這種八卦傳言當一回事,沒想到卻鬧成了新聞。
發簡訊黑函 官純良被函辦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早在今年5月間,李文良就接獲不明電話簡訊騷擾,高市議會也接獲電子郵件指控李與有夫之婦搞婚外情,李文良為此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從電子郵件查出官純良涉有重嫌,兩度傳喚他未到案,最後仍將全案依誹謗、妨害自由等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惟案發當時,官純良是以「腳遭人打斷、行動不便」為由向承辦此案的高市苓雅警分局刑事組告假,未南下應訊,官純良在案件函送高雄地檢署後又聲請移轉管轄,目前全案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針對水公司董事長李文良表示,曾因遭人以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恐嚇騷擾、誹謗一事,於今年5月間向高市新興警分局「報案」,警方表示李文良應該是「口誤」,這個案子實際上是苓雅警分局刑事組受理偵辦,由蔡姓偵查員負責。
警方表示,案發當時還是高市建設局長的李文良,因接獲數通簡訊,指他「奪人妻子、可恥」,並揚言要他好看等內容,李文良立即向警方報案,由苓雅警分局受理。
警方說,偵辦之初,簡訊寄發來源並無法證明是發自陳瑞鈴的前夫官純良。
未料,簡訊騷擾事件不久,高市議會多位議員相繼接獲指控李文良與有夫之婦搞婚外情的電子郵件,警方循線從電子郵件IP查出台北市刑大刑警官純良涉有重嫌。
儘管官某是警界「自家人」,警方仍兩度對他發出傳喚通知書,官純良透過熟識的高市資深刑警向苓雅分局刑事組「告假」,表示他腳被不明歹徒打斷,行動不便,不克南下應訊。
苓雅分局刑事組最後將官純良以涉嫌誹謗、妨害自由強制罪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
官某接獲檢方傳票後又以戶籍地在北部聲請移轉管轄,高市警方因此對全案後續狀況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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