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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警貪瀆 地檢署特搜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警局外事課爆發官警集體貪瀆弊案,前課長黃文村夥同承辦員警涉嫌接受仲介業者招待旅遊、喝花酒乃至收賄,放水讓71名休、退學緬甸僑生取得外僑居留證,檢方扣案員警與業者出遊共洗泰國浴照片,昨天搜索縣警局並拘提5名前、現任外事課官警偵辦。
71名不具延長資格的僑生中,除了10餘人得以傳喚到案之外,其餘都已經下落不明,也成為治安死角。
桃園地檢署此波肅貪行動保密到家,完全不假手警方以及調查局,從調閱資料到蒐證,完全自行處理,昨天由張春暉等五名檢察官率特偵組檢察事務官自行執行搜索、拘提行動,偵搜行動與日本檢方的「特搜部」如出一轍,創下國內檢察單位特搜辦案首例。
昨天遭搜索拘提者包括桃園縣警局前任外事課長黃文村(現任保二總隊組員)、現任外事課警員林俊玄、楊豐輔、約僱人員鐘淑華及已調任龜山警分局的王異寶,訊後黃文村、林俊玄、王異寶三人聲押,楊豐輔、鐘淑華各10萬、5萬元交保。
桃園縣警局督察室指出,全案警方去年就主動查辦,由維新小組在中壢市一酒店當場查獲黃文村喝花酒,當時督察室並將其接受業者招待出國旅遊內情函送檢方偵辦,並報請警政署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檢方透露,全案起於在中壢市經營台飛人力仲介公司的業者周惠鴻(在押)居間打點外事警察關節,由已經取得在台居留權的緬甸華僑郭財生在外招攬若干已經遭到退學、逾期休學或已經畢業等不具延長居留資格的緬甸僑生,每人收取3萬元至3萬5千元現款,自行抽佣5千元或1萬元後,轉由周惠鴻向桃園警方辦理僑生延長居留。
周某當時應訊坦承以招待旅遊、喝花酒乃至現金行賄方式打通外事官警關節,此外還給予負責電腦輸入列印延長居留證的約雇人員每件500元的「工錢」。
檢方指出,根據規定,外籍僑生申請延長居留時,應準備在學證明、護照、房屋租賃契約等,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學校所在地或居住地警察單位填寫申請書,以取得新換發的延長居留證。
然而周惠鴻卻以打通關節方式,自91至93年間多次招待黃文村、林俊玄、楊豐輔等官警前往泰國旅遊,並在桃園地區多次招待喝花酒,周甚至應黃所請,購置銀飾品餽贈,求取外事官警審核放水、核發相關緬甸僑生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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