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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返國 證期局將約詢
〔記者陳中興、梁世煌╱台北報導〕行政院金管會針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刊登廣告指稱和艦「口頭承諾」提供十五%股份給聯電股東等說法,金管會將在最快時間內,由證期局主任秘書張麗貞出面約詢曹興誠,如果曹興誠拒不出面,將升高層次依金管會組織法第五條,由檢查局長李進誠直接行使約詢權。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昨天晚間十點搭乘聯合航空班機返國,在保鑣的簇擁下離開機場,他在機場表示,回國就是配合檢調方面的調查。
包括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委員黃顯華、證期局局長吳當傑等證券監理主管,二日下午出發前往斯里蘭卡,出席國際證券管理組織(IOSCO)年會,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將指派由證期局第一組組長剛升任的主任秘書張麗貞依證交法授權,約詢曹興誠。
但因證交法對於上市公司負責人拒不依主管機關要求前來應詢,並沒有連續處罰之規定,因此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已責成檢查局局長李進誠隨時待命,一旦曹興誠未在第一時間出面應詢,將升高調查層次,改依金管會組織法第五條授權,約詢曹興誠,如果曹興誠再不到,則依該法規定,得連續處罰到出面應詢為止。
金管會高層官員昨天說,這次約詢將釐清曹興誠在廣告上所宣稱,和艦將「回饋」十五%股權給聯電股東,究竟這十五%是怎麼算出來的?為何不是二十%或五十%?且必然聯電曾給過和艦什麼好處,或者曾為和艦提供那些支援,否則和艦為何要回饋股份給聯電。
此外,和艦與曹興誠之間的「口頭承諾」究竟是如何達成的?有沒有依法經由董事會、股東會通過?且在聯電做出最後獲得和艦股權回饋的支援時,有無經過合法程序?有無損及股東權益,這些都是在曹興誠三月二十一日於各大媒體刊登大幅廣告後,主管機關必須釐清的部份。
財政部在九十一年聯電傳出跨海投資和艦時,即著手調查聯電是否涉及違法投資,但當時調查結果在有法律要件上,聯電均加以撇清;直到曹興誠今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各大報刊登大幅廣告,指和艦與曹興誠有「口頭承諾」回饋十五%股份給聯電,金管會立即要求曹興誠本人前來說明。
但三月二十一日證期局去電當天下午,曹興誠即飛往美國,理由是「處理重要公務」,證期局再要求提前返國,沒想到有記者在美國採訪曹興誠時,曹董居然說他在「度假」,如此反覆引發金管會高層相當不滿。
檢方:近日不會傳訊曹興誠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洪威華昨天深夜鄭重對外澄清,檢方迄今未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發出傳票,且因檢方仍在「消化」、比對曹興誠貼身秘書施美芳的「萬言證詞」,和早先已傳訊到案的和艦工程師們之相關說詞,在進一步釐清更具體偵辦方向前,不僅今天不會傳訊曹興誠,近日也無傳訊曹興誠的打算。
檢方強調,除非曹興誠有意今早自行「到案說明」,才有可能會出現在該署,但這也非檢方的傳訊動作;更何況檢方一直到昨天深夜為止,從未接獲聯電或是曹興誠本人,任何有關他將在今早主動到案說明。
洪威華昨天深夜透過該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添源做了前述表示;蔡添源還說,對於坊間有關曹興誠今天將出庭應訊的說法,純屬「空穴來風」,檢方十分詫異和突兀。
蔡添源指出,過去確曾有被告在檢方還未傳訊前,就主動到案說明的案例,不過考慮到承辦檢察官時間上、工作業務等的安排,一般有意主動到案說明者,都會事先「打招呼」,以免檢方無法配合,錯失彼此釐清案情的機會。
蔡添源另指出,在大規模搜索聯電後,檢方迄今總計傳訊屬於被告身分的和艦工程師已有十八人次,其中和艦董事長徐建華也至少兩次在傳訊名單之內。
他說,目前他們的偵查動作,處於另一波的「整理案情」階段,將「消化」、比對證人施美芳的萬言證詞,和到案工程師們說法後,進一步確認偵查方向,才能再決定後續傳訊的對象與層級,所以近日內暫無傳訊曹興誠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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