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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員工 抄簽單盜刷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知名連鎖大賣場「松青超市」的離職員工王聖恩,利用在職期間擔任夜間收銀櫃檯人員之便,抄錄客戶信用卡資料,而他離職後,疑因生活經濟壓力,竟涉嫌持抄來的信用卡資料在網路上盜刷3C數位產品,被刑事警察局偵九隊三組查獲。
警方初估,廿八歲的嫌犯王聖恩,至少抄錄十位客戶的信用卡資料,成功盜刷五筆約數萬元,便遭警方查獲,警方並起出盜刷購得的行動電話、電暖器與銀飾等贓證物。
刑事局偵九隊隊長李相臣於數月前接獲銀行報案指稱,有一位五十多歲的阿嬤,近日刷卡消費情形異常,竟然會接連刷卡購買一萬多元的手機與數萬元的筆記型電腦,導致刷爆信用卡,經銀行詢問始知這位阿嬤的信用卡遭盜刷,進而向警方報案,警方接手偵辦,發現還有多位民眾的信用卡遭盜刷。
經警方請聯合信用卡中心交叉比對多名遭盜刷民眾的消費紀錄,發現這些遭盜刷的信用卡均曾在松青超市消費,警方遂請店家配合,依照消費時間調閱員工班表,鎖定今年初離職的嫌犯王聖恩涉有重嫌,刑事局偵九隊三組遂會同彰化縣鹿港警分局前往搜索,當場查獲王嫌所盜刷的贓證物。警方調查,王嫌是利用去年擔任夜間收銀櫃檯人員的機會,當客人以信用卡消費,他趁無人注意時,暗自抄錄刷卡簽單存根上的信用卡卡號、有效使用期限等資料,再於網路上盜刷購物,並兌現牟利。
王嫌向警方供稱,他當時是起因於「好玩」,才趁管理人員不注意時,抄錄約十位客人的信用卡資料,但一直保存並未使用,到了今年初離職後,迫於失業出現經濟壓力,才想到這些信用卡資料,而拿來在網路上盜刷購物,王嫌表示,原先抄錄的信用卡資料都已經「丟棄」,全案正由警方依法偵辦。
新聞分析╱信用卡資料 簽單全都露
記者黃敦硯╱特稿
網路交易日漸熱絡,所憑藉的就是信用卡的普及,只要擁有信用卡的卡號、有效使用年月,便可進行網路電子商務,但這些資料在信用卡的簽單上面都有,有心人可以用來冒用。因此,分別持有簽單收執聯和存根聯的消費者、信用卡特約商店,都應妥善保存簽單,勿使簽單上的資料外流,才能避免讓自己成為「冤大頭」。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簽單上面並沒有記載信用卡背面的檢核碼,而是必須持有信用卡實體,才能獲知檢核碼;故坊間的網路交易,應該增加一個關卡 - 檢驗檢核碼,才不會一旦簽單資料外洩,持卡人就得提心弔膽。
一般來說,信用卡持有人要避免遭盜刷,最重要的是,店家刷卡時,絕對不可以離開自己的視線,以免不肖員工或店家偷刷側錄信用卡資料;且因簽單上留有信用卡卡號、有效使用年月等資料,持卡人要嚴加保管簽單,必要時甚至銷毀,這是防止被盜刷「基本馬步」。
當然,像王聖恩抄錄客戶信用卡資料盜刷一案,商家不肖員工利用無人注意之際,私下抄錄簽單副本上的資料,則防盜刷的責任就落在商家身上,對於信用卡特約商店來說,除了做好員工訓練外,更要隨時收走並妥善保管客戶的信用卡簽單副本,以防不肖員工趁機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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