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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漏稅不罰 台聯籲財部上訴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宋楚瑜涉嫌逃漏九千餘萬贈與稅不成立,台聯立院黨團昨日表達強烈不滿,質疑這樣的結果是否就是扁宋會的「第十一點共識」,希望財稅單位基於社會正義,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
台聯黨團總召羅志明及前立委錢林慧君昨天邀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就宋楚瑜涉嫌逃漏贈與稅案進行說明。
錢林慧君表示,財政部曾針對宋楚瑜應繳之贈與稅,發出六張補稅單,合併同額稅金罰鍰,合計金額高達一億六千五百卅多萬元。
她表示,宋楚瑜將這六件補稅案件聲請行政訴訟,分別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其中,除了這件判決宋楚瑜勝訴,另外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分別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和今年二月份,判決宋楚瑜敗訴,其餘案件仍在審理中,足以證明宋楚瑜逃漏稅的行為確有其事。
羅志明和錢林慧君表示,先前兩案判決宋敗訴,此時又判決宋勝訴,令人懷疑這項判決是否受到扁宋會的影響,平白讓宋楚瑜獲得九千萬元的利益。
錢林慧君指出,宋楚瑜如此明確的行為,財政部國稅局、行政院訴願會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均認定無誤,為何此時做出急轉彎,她要求財政部繼續上訴,不然人民也沒有必要繳稅了。
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表示,財政部只負責政策之規劃與執行,個案的部分由其他單位負責;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則說,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視內容決定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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