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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勞工 勞團促修法照顧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今日是世界工作安全衛生日,也是我國法定工殤日,工傷協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皆提出修法訴求,以照顧職災勞工,勞委會表示,將修改職災勞工保護法及勞工安全衛生法,並在今日於板橋市舉辦428工殤日誓師大會,與企業公會簽署安全衛生結盟宣言。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表示,多數部分工時人員因工時不固定或低於正常工時,再加上薪資採計時、計件制,勞保月投保薪資多以最低門檻1萬1000元計算,部份工時勞工發生職災時,可請領職災給付的金額不到全職人員之一半,政府應提高部份工時勞工職災投保薪資,全面稽查處罰未替勞工加保勞工保險之事業單位,並確實執行對事業單位之勞安檢查。

工傷協會指出,政府提出的提升弱勢家庭社會安全網未符合職災勞工現實需要,職災勞工與家庭要求政府應給予就業保障、醫療照顧、子女教育保障、職災重殘老年照護、對連續重大工安累犯的企業判賠懲罰性賠償且加重刑責,參加政府就業方案發生職災時,應比照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等6項訴求。

勞委會回應表示,既然打工族群勞工與全職勞工在同一工作環境工作,其職災風險因子相似,該會相當認同社會團體提出修法訴求,也會將之納入修法參考意見,但牽涉到職災給付或新增補助是否符合道德風險,以免排擠其他社會保險,並得考量雇主責任及勞保基金衡平,目前無法立即修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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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4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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