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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華金 洪敏弘:台新金對合併仍有興趣 銀行派:吳東亮僅是禮貌性回函
〔記者李錦奇、陳中興╱台北報導〕建華金控董事長洪敏弘日前具名發函給台新金、北商銀,要求若有合併建華金意願,最遲應於昨天前提出合併意向書,昨天期限到期,建華金晚間發佈聲明,表示台新金已於期限內回覆,表示仍有高度興趣,北商銀則無任何回應。不過,建華金控「銀行派」人士卻指出,台新金的回函,只是一封禮貌性的私函,並不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合併意向書」,且今年股東會重大議案提案時效已過,5月10日不可能再討論與台新金合併案。
建華金表示,25日收到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回函,內容再次強調,對於與建華金控的合併案,一直保有高度的興趣,台新金認為只要建華金董事會成員取得共識,雙方就有繼續討論合併案的可行性。
洪敏弘身旁人士說,洪敏弘已在4月12日承諾,將把所有送達的合併意向書交付5月10日新選任董事會,希望有公平與充分的討論,以確保建華金股東的最大利益。
不過,建華金控「銀行派」人士昨天指出,吳東亮昨天遞給洪敏弘的書信,只是一封禮貌性的私函,並不是具法律效力的「合併意向書」,且今年股東會重大議案提案時效已過,5月10日的董事會不可能再討論與台新金合併案。
建華金控內部對於董事長洪敏弘再發聲明稿感到相當不忍,因為從時效上來看,今年股東會重大議案提案截止日期已過,不可能再談任何重大購併,另一方面,吳東亮昨天致函內容,只有簡短的1頁,不包含任何合併的條件說明,不構成法律上的「意向書」之效力,充其量只是表達一種禮貌而已。
由於北商銀與台新金均有意與建華金合併,建華金控董事長洪敏弘在4月12日出函邀請兩家同業,在4月26日前,必須向建華金控提出合併意向書,這個期限到昨天已到;對於北商銀未在期限前送出意向書,建華金內部指出,北商銀與建華金的合併案,是「建華金併北商銀」,意向書應該是建華金提交給北商銀,而不是北商銀給建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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