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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殺警奪槍案 特別報導〉
殺警奪槍 罪惡的開端
記者莊榮宏╱特稿
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涉嫌殺警奪槍;據王柏忠供述,他們殺警,志在奪槍,奪警槍,志在搶銀行;此言一出,令人心驚,因為殺警奪槍,是一連串罪惡的開端。
王氏兄弟的犯罪模式,和台灣歷來殺警奪槍集團如出一轍,這些集團都是為了奪警槍而預謀殺警,這和臨時起意、突發遭遇的殺警案,完全不同;歷史證明,這類罪犯奪警槍之後,必持槍幹大案,掀起腥風血雨,動盪不安;此次,若非警方及時擒捕王氏兄弟,後患無窮。
這不是危言聳聽。
台灣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第一人,是退伍老兵李師科;民國六十九年一月,台北市金山南路教廷大使館駐衛警李勝源,遭開計程車的李師科持自製的鋼管手槍,一彈斃命,搶走警用左輪手槍;李師科就持這支警槍,幹下日治時代終結以來台灣第一宗銀行劫案 - 土銀台北市古亭分行搶案。
李師科後來雖然伏法,但是此例一開,卻打破了「銀行不能搶」的治安神話,從此再無寧日。
王氏兄弟模仿李師科手法的痕跡,非常明顯,但和王氏兄弟更相像的,卻是林宗誠犯罪集團;這集團之中就有一對兄弟檔:林順健、林本健。
林宗誠集團殺害的警察人數最多。七十三年四月,持刀砍殺基隆八堵分駐所員警廖國棟、薛東城,奪走警槍;次年十月,就持警槍搶劫土銀運鈔車,槍殺押運警員林明侯,並搶走林員的警槍;同年十一月,再槍殺台北市松北分局警員蕭益勝,奪走其警槍。
該集團造成員警三死一重傷,奪走四支警槍,手段最兇殘。
但他們下場也慘,林順健和同夥洪敏雄騎機車搶劫婦女皮包時,被賴姓商人駕車追撞,林順健當場斃命,洪敏雄被捕,現場掉出兩支警槍,因而追出連續殺警案,警方接續緝捕林宗誠、廖世倫、林本健,以及和他們掛勾的警察溫錦隆等人,全數伏法。
另一個胡關寶犯罪集團,七十二年十一月偷走屏東楓港派出所兩支卡賓槍,再於七十四年十一月,持警用卡賓槍槍殺新竹埔頂派出所警員林有福、周崑清,搶走兩支警用手槍。
擁有警槍的胡關寶集團,連續幹下震驚社會的華銀搶案、五常國小學童綁票案、新光企業集團吳東亮綁票案等,最後下場也是伏法。
已伏法的殺人魔王吳新華集團,會強迫成員用刀屠狗練膽,以增膽識;據悉,王氏兄弟利用空屋打BB彈,練習生存遊戲,這部份又和吳新華相近。
殺警奪槍的犯罪史血跡斑斑,歷史證明,這類罪犯的一生罪孽,都始於搶奪「第一支警槍」;王氏兄弟本已握有一支黑星手槍,卻硬是再搶第一支警槍,可見他們已決心展開腥風血雨,若非警方全力緝兇破案,及時戢止其「犯罪事業」,後果不堪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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