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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投車站 北投要討回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北市北投社區營造蓬勃發展,居民對於新北投火車站早年被送給位於彰化的台灣民俗村備感不捨,基於歷史建築物(老車站)立於原有位置(新北投),才能彰顯存在的價值,近年積極爭取迎回老車站,民俗村則無意返還,引發「新北投火車站」爭奪戰,但北投人不放棄,將在四月二十七日召開協調會,請台灣民俗村業者成全。
已有九十年歷史的新北投火車站,是日治時代隨北淡線鐵路增闢新北投支線而設置,一九一六年啟用後,歷經擴建站體、暫停營運、恢復通車、北投廢娼、站級調降、捷運淡水線施工、民俗村出面拆遷保存等際遇,堪稱見證北投溫泉觀光興衰的代表性文物。
八頭里仁協會前理事長陳慧慈表示,老車站被送往民俗村後,許多鄉親都很眷念它的身影,兩年前,長安里長陳章生發起老車站返鄉運動,里民大會決議支持,林泉里長張聿文、北投各國小、創作歌手陳明章、協會、區公所、公園處及民意代表都來響應。
陳慧慈說,協會不久前接到台灣鐵路管理局轉寄民俗村一月十七日聲明函,敘述「新北投站與老火車頭是民俗村向台鐵承租…所有權歸屬民俗村應係誤會…」等語,北投人解讀民俗村未擁有老車站產權,協商迎回老車站的信心倍增。
民俗村委任律師鐘登科指出,該函文是民俗村向台鐵說明,民俗村向台鐵承租火車頭,但擁有老車站產權,北投鄉親的認知不同,他不便評論。
陳章生表示,前捷運局長齊寶錚將此案簽報市府,前市長吳伯雄七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核示「新北投站『交由』民俗村自費拆遷彰化供開放參觀之用」。
陳章生認為,「交由」不等同「贈與」,民俗村不能片面解釋,況且贈與屬於市有財產處分,但民俗村與市府未簽契約、未經市議會通過,難脫私相授受、官員瀆職、業者不當得利之嫌。
市府財政局研析,老車站原應拆毀以闢建捷運,市府無永久保存及納入市產管理意思,結果沒有拆毀,「交由」民俗村處置,應不受市有財產自治條例規範,但因過去並無類似案例,當事人可能各有解讀。
市議員王育誠二十七日將召開協調會,邀集各方釐清老車站產權歸屬,促請民俗村「君子成人之美,讓老車站回歸故里」。
陳章生說,民俗村若釋出善意,北投人願意協商可行補償方案,公園處同意提供二三三號公園預定地安置老車站。
陳慧慈指出,迫不得已將訴諸司法途徑索回車站,希望雙方不要走到這一步。
民俗村︰擁有火車站所有權
〔記者陳璟民、洪敏隆、湯世名、蔡文正、李文儀╱連線報導〕台灣民俗村執行長郭荃成強調,新北投火車站是台北市政府十五年前「贈與」民俗村,所有權就屬於民俗村,沒有「歸還」北投的義務,他不排除出席二十七日召開的協調會闡明立場。
郭荃成指出,當年北市要拆除新北投站,民俗村得知便向市府爭取保存文物,動員大批人力將車站每一處構件編號,再拆卸及運送到民俗村重新組裝,另向台鐵承租一部蒸汽機車(老火車頭)併同展示。
郭荃成說,新北投站與老火車頭是民俗村重要資產,但從去年底以來,北市府、會頻頻發文要求返還老車站,他不會同意,也不會轉送或賣給任何單位,至於老火車頭租約七月屆滿前將向台鐵續約。
郭荃成質疑,拆遷新北投站時,沒聽說市府與北投各界主張保護歷史建築物,事隔多年,忽然伸手要求返還老車站,情理法均說不過去,若市府與北投人意圖強索,民俗村將要求支付長期安置租金與維修等費用。
前捷運局北區工程處長、現任副局長張培義說,捷運局為開闢淡水線,曾努力覓地安置新北投站,可惜沒有合適場所,民俗村恰有展覽需求,雙方一拍即合,同意老車站運到彰化開放參觀,原則上已算「贈與」民俗村。
台鐵表示,當年取消北淡線鐵路改以興建捷運淡水線時,就將土地及建築物全部移轉市府,台鐵目前對於新北投站並未擁有產權及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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