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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淮銀掏空東企 2年撈22億 交保金才300萬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富隆集團董事長游淮銀在八十四至八十六年間,涉嫌掏空台東中小企銀資金廿二億元一案,台東地檢署前天上午約談游到案說明,並在昨天凌晨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惟案經承審法官複訊後,裁定游以三百萬元交保;檢方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交保金額與其掏空金額顯不符比例原則,決向地院提抗告。
游淮銀涉嫌掏空台東中小企銀案,發生在民國八十四年至八十六年間,游時任東企董事長,涉嫌利用個人及親友帳戶,陸續超貸廿二億八千餘萬元,掏空東企資金。
全案經中央存保公司在九十二年底發現,主動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檢方即責由主任檢察官江文君指揮偵辦,台東縣調站及東部機動組歷經年餘蒐證,檢方自上週約談相關涉案人。
據了解,此案另一涉嫌人、游淮銀胞弟游銀銅日前經檢方約談,當日即以卅萬元交保,而游淮銀則是在前天上午首次遭檢方傳喚到案,並在昨日凌晨向台東地院聲押,惟案經承審法官複訊後裁定游以三百萬元交保。
負責偵辦的主任檢察官江文君指出,東企掏空案,檢方上週陸續約談卅名以上涉案相關人士,並向台東地院舉證六十項游淮銀涉案的重大罪證,並向地院聲請羈押,而交保金額原設定為新台幣兩千萬元。
江文君說,游淮銀交保金額三百萬元與其所掏空的資金無法相比擬,不符比例原則,是否提抗告,將在接獲裁定書後決定;但地檢署書記官長黃宜盛指出,檢方因唯恐游具保逃亡、且有串供之虞,加上交保門檻過低,已決定向台東地院提抗告。
台東地院書記官長謝嘉仁指出,此案超貸金額是否如檢方所述仍有待查證,且游曾提供不動產作擔保,至今未有脫產處分;而全案經漏夜召開合議庭,倘若在凌晨時分逕以高額保證金裁定交保,在時間點上恐有「變相羈押」之虞。
謝嘉仁表示,游淮銀曾在九十年間,因違反證交法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四年多徒刑,當時也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有前例可循;另承審法官雖認為游犯嫌重大,但已無串供之虞,加上其潛逃可能性低,因此才會裁定以三百萬元交保。
親友做人頭 洗錢手法細膩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富隆集團董事長游淮銀涉嫌掏空台東中小企銀案,是游利用其擔任東企董事長期間,涉嫌透過親友,分別以四千五百萬元至四億元不等金額向東企借貸,然後再以現金轉投資方式掩人耳目;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文君指出,游淮銀「洗錢」手法相當細膩,若未詳細查證,很難看出破綻。
據了解,此案經中央存保公司歷時多年逐筆清查東企放款資料後,始發現游淮銀假借職務之便,利用開立人頭戶、人頭公司向東企申辦借貸,每一筆貸款金額均高達四千五百萬元至四億元,而且至少有十五件以上,總金額累計高達新台幣廿二億八千餘萬元。
游淮銀是在八十四年透過股市取得董事會委託書,進而順利接掌東企,自此即藉由職權指示東企員工作為內應,乾坤大挪移的將東企廿二餘億資產逐筆掏空。
據了解,該筆資金悉數流入游淮銀個人及其妻子鄭淑華、妹妹游美仁、弟弟游銀銅、叔叔游川衷等親友戶頭,而且大部分資金旋即轉以現金給付方式投入炒作股市,以及投資新竹市富隆開發案。
民國八十五年股市大跌,游淮銀所放出的資金逐一被套牢,並在同年二月初,市場傳出東企遭到掏空,旋即引發存戶不安,爆發擠兌風暴,東企股價更是一路下滑;此場風暴經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資金進駐,並在穩定後改變經營策略,專攻小型信貸,東企獲利始在近兩年漸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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