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收賄 傳聞二審刑案最多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司改這幾年,司法院高層人士常說:「法官已經沒有操守問題,頂多是年輕法官經驗不足的問題…」,話雖如此,但立法院多位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立委的感受剛好相反,他們接收來自市井的聲音後表示,法官收賄始終存在,並以二審刑事案件為最,希望司法院高度注意。
這其中尤以執政黨立委責難最烈,賴清德、林進興、吳秉叡等民進黨立委,向司法院提出質疑指出:「一直有法官收賄,司法院高層到底知不知道」,司法院長翁岳生表示驚訝,請立委說得具體一些,但立委強調:「現在這些案子都在審,一旦說出來,當事人的官司還能打下去嗎?」
立委表示,他們得到來自民間的消息,法官收賄問題仍然存在,有人拿錢辦事,但最惡劣者,甚至傳出有人「兩邊收」。
立委說,不少民眾覺得許多刑事案件一拖多年,延而不結,尤其案件一直在二審三審間上上下下的問題,始終司空見慣,惟這其中,一部分案件不光只是拖而已,其間似有內情。
例如,傳出有二審法官收了好處,故意把案子辦得草率,隨便宣判,案件自然會再上訴,三審法官發覺判決不周延,又再撤銷發回更審,於是案件上上下下一直拖下去。
相關立委是在最近與司法院高層及一級主管餐敘時,鄭重提出「提醒」,針對此,司法院人員餐會結束回院後,還專程再開一個「會後會」,研究立委所提建言,同時密商如何因應,惟會後未便對外說明結論。
除了執政黨立委外,接著在野的國民黨、親民黨立委與司院餐敘間,也有立委對若干法官判決的客觀性質疑,認為有些法官有主觀定見,不敢說什麼原因造成,但對被告不公平。
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表示,立委對法官操守的質疑,司法院很重視,因為法官操守是司法的生命;他說,司法院向來不輕饒有操守瑕疵的法官,翁岳生院長就曾說,若對貪污法官仁慈,就是對人民殘酷,故如果真有法官操守不好,司院絕不護短。
范光群指出,到底哪些法官有問題,他們希望立委能明白以告,不過立委沒有具體回應。
司法院為尋求立法委員支持法案,最近兩週分別與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的泛綠、泛藍委員餐敘,主要目的原為溝通法案,但意外的,法官收賄等操守方面的議題,一度成為餐會主調;把話題焦點集中在法官操守方面的有賴清德、林進興、吳秉叡等立委。
愛財戀色 有人還搞地下錢莊
記者賴仁中╱新聞側寫
法官操守問題,形形色色,讓人瞧花了眼,收賄不過是一端,還有人投資地下錢莊、流連色情場所等,最誇張的,曾有一名堂堂二審庭長,不僅替被告關說,還幫被告寫書狀、聲請再審,好像是被告御用的「家庭律師」。
這名曾經擔任高等法院民事庭庭長的黃姓前法官,與一名官司纏身的曾姓公司大老闆熟識,黃某被指為了六百萬元,竟放下二審庭長之尊,「下海」幫曾姓老闆的背信官司撰寫書狀和聲請再審,並找上承辦案件的同僚關說。
這些不打緊,黃某更毫不避嫌地把大學剛畢業的兒子,弄進曾某的公司當總經理,坐領月薪十萬元,他自己也常常在下班後,出入曾某公司的招待所、收受貴重禮品等。
種種讓法界不可思議的行徑,後來曝光,在九十年間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屬實,決議撤職、停止任用兩年。
愛喝花酒的法官不少,近年被懲戒處分的「情色法官」,就有赴商人招待所喝花酒的前高雄地院法官趙家光、陳信伍等,陪酒小姐還是專門從酒店召來的妖嬌美眉。
再之前,台北地院也有一名法官金學坪,喝完了花酒之後,還帶花名「彩虹」的酒店美眉出場性交易,結果,被警方督察單位撞個正著,當場查獲。
行徑脫序的尚有前台南地院法官李東穎,他曾膽大包天地利用上班時間,跑到美體護膚色情場所消費,進而與店內服務生發展婚外情。
然後整個人栽進情色染缸,陸續發生為色情業者妨害風化案關說、以插乾股方式投資色情美容店等等情事,李東穎最後也落得被公懲會撤職的命運。
前台南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則在擔任一審庭長時,投資地下錢莊,牟取高利貸,與婚外女子姘居生女、接受廠商招待上酒家等。
還有一名讓司法大大蒙羞的法官,此人是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蔡信男,他身為法官,是「白道中的白道」,卻邀黑道兄弟幫他討債,結果夜路走多,另涉關說案件收賄一百萬元,終被撤職查辦,淪為階下囚。
此外,有人利用與商界人士的關係炒股、投資,有人甚而超貸,又或者有法官把自己的法律專業「賤賣」給歹人,教他們如何湮滅證據、指導被告如何脫罪等;種種惡行劣跡,實在很難讓人將他們與威嚴的法官聯想在一起。
法官貪瀆 10年僅1人被判刑
記者賴仁中╱特稿
其實民眾相信,多數法官是好法官,只可惜「壞法官」始終未能根絕,時而冒出一件法官違法犯紀案件,就搞得司法形象灰頭土臉;須知,法官是正義的最後把關者,若也為非作歹,社會怎可能有公理正義可言。
民意代表走入基層,他們從市井街坊得來的訊息,司法高層不一定都接收得到,故對於立委就事論事、理性轉達來自選民的心聲,司法院口頭應諾之外,還真得同步拿出行動徹底解決才是。
有哪些地方可以著力呢?比如說,法官犯法被抓,除了讓他們受到與一般平民百姓一樣的法律追訴和應得制裁外,更重要的是,真要對外展現整頓決心,就應該讓民眾看到「即時的正義」。
何有此說,舉一個具體例子,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蔡信男向被告收賄百萬元貪瀆案,司法苦熬近十年之久,有罪定讞判決才終於在五個月前判出來,這原是值得喝采的事。
但再仔細一瞧,人們發覺,蔡信男竟是十年以來、法官貪瀆獲有罪確定的第一人,換句話說,多數的「貪瀆法官」官司一審一審打下來,不是無罪沒事,就是審了多年,現在仍在審理中,除了前述極少數個案之外,民眾望穿秋水,也難看到所謂的即時正義。
如果,司法對此能有體認,把這類案件當成要緊事,一旦法官違法案進入司法程序,各審都能像當年朱安雄涉案後半期的超快「速審速結」模式,一下子就把案子確定,民眾才可能相信司法確實醒悟、絕無自我袒護,整頓法官操守是玩真的。
法官風評好壞、操守有無問題,圈子裡或周邊人多半清楚,只不過一般人私下會說,要他們出來當糾察隊,就往往「不願當壞人」。
故如何鼓勵司法界、相關法界的人踴躍舉發法官不法,以及如何更有效的發掘問題、剷除問題,也都有亟待補強的空間。
再者,法官出現的問題,檢察官也不會少,法務部不能一邊看戲,同樣要大力整頓檢察官風紀才行。
長期關切法官風紀的民間司改會,曾說,風紀的要求,其實是社會對法官這個職業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司法連這一點也做不好,更遑論其他改革了。
這席話真是一針見血,司法院以為近幾年消聲匿跡的法官操守問題,從人民的角度看並未絕跡,換句話說,即便這幾年司法改革如火如荼,但距離樹立一個無操守瑕疵的「司法神話」,還有相當努力空間。
由此而推,司院著力司改之餘,若民眾的「司法經驗」仍存負面印象、對司法的信任感建立不起來,則司改要關注的事,就不僅只有制度和組織面的問題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