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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骨頭沒有那樣賤
■ 沈潔
中國「人大」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是一份不三不四的文件,它的名稱暴露中國缺乏立場的心虛症狀。很顯然它不能稱為「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因為中國所定的「法律」都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是冠以「中國」。但是如果沿用慣例,正式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那就更荒謬,更悖離事實,更挑釁。
這份文件其實是政治統戰、對台武嚇的傳單,遠程目的在併吞台灣,近程目標在分化台灣,利用台灣民主、自由、多元社會不能避免的內部矛盾,干預台灣內政,希望扶植一個唯北京之命是從的傀儡政權,在「一個中國」的圈套下,把台灣出賣給中國。這不是什麼「反分裂國家法」,而是不折不扣的「分化台灣法」。
不幸台灣也有不三不四的政客、政黨與商人,甘心受中國統戰利用,隨中國操弄台灣族群、黨派與私人商務利益的戰鼓起舞,讓中國「分而克之」,「分而制之」的統戰伎倆玩得淋漓盡致。
中國這一招,的確看穿了台灣人民兩大弱點:外來政黨戀權,台灣人愛錢。老國民黨外省政客,在中國被共產黨掃地出門,敗退佔領台灣,對中共政權恨之入骨,為保持其非法統治台灣的既得利益,他們「反共」,也教育台灣人民反共。但是,等到他們在台灣的政權,被人民以選票推翻,他們立刻翻臉擁抱中共,以「反台獨」為名,企圖援引他們的宿敵來分化台灣人民,幫他們翻身,也幫中國併吞台灣。
失去權力似乎使國民黨政客瘋狂。國民黨配合中國「分化台灣法」,可謂陰險到極點。它不但不顧台灣人民心情,及時派「代表團」到中國,幫助中國製造「反分裂法」受「台灣人民」熱烈歡迎的假象,而且所派的團長不是「統」字寫在臉上的老國民黨「外省掛」,而是家族在「二二八」受國民黨之害,卻吃國民黨奶水長大,對國民黨唯命是從的「台灣人」江丙坤。
江丙坤在北京與中共高幹舉杯仰頭灌酒洋相,和他回到台灣反問記者他與北京達成「共識」「犯了什麼法」的狂傲,只再次證明江丙坤骨頭之賤,和被利用還不自覺的幼稚。江丙坤依附的國民黨,在當權時把「中共」視為「外」,與「共匪」勾結是不必經過正當程序審判便可砍頭的罪,現在國民黨失去政權,卻把「中共」視為「內」,而把台灣過半數人民選出的政府視為「外」,要聯共制台,難道江丙坤真不知道這是違背基本政治道德的賣台行為?
商人許文龍在「分化台灣法」出爐之際,發表「退休感言」向北京交心,令人想起當年國民黨脅迫旅居東京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主席」廖文毅的手法。一九六五年,國民黨政府外有流亡「代總統」李宗仁投向北京,內有「台獨」彭明敏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的打擊,便搞出扣押廖文毅財產及家人,脅迫廖文毅「改邪歸正,放棄台獨」回台灣齊力「反共」的戲碼。國民黨宣傳廖文毅「歸正」證明「台獨末路」,其實「台灣獨立運動」反而擴向全世界。
中國看準國民黨為失去權力瘋狂,設下圈套讓國民黨、外省掛政客上鉤;它看準台灣商人貪財,先引誘台灣商人去投資、給予特權經營,等到金錢設備套住,再提出政治條件逼「台商」就範。「外省掛」商人出來叫支持「反分裂法」不但不令人意外,反而會壞事;抓支持「台獨」的商人出來「反台獨」才見分化之功。北京看破了「台商」手腳:你要賺錢,骨頭就硬不起來;它也看破了台灣在野黨的手腳:你想中共幫你推翻台灣本土政權,你骨頭也硬不起來。
但是,在台灣的人民,不管是老台灣人或跟國民黨流亡的新台灣人,都應該理智地看中國戲法,和台灣政客與商人的反應,並反省自己切身的利益。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並不像國民黨威權統治限制人民遷徙、居住的自由。
如果有人認為中國的制度、社會比較好,他們有選擇去中國居住的自由;如果國民黨要「國共合作」,也可以遷回中國與「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合併,由連戰高喊:「胡主席萬歲」,看能不能有一天爭回中國天下,以告慰蔣介石之靈。
相反的,如果認為台灣的民主、開放社會還是比中國適合居住,政黨也比在中國有前途,那麼選擇在台灣居住的人民便應該團結起來,保障台灣的自由、民主,反對中國的野蠻併吞企圖,也唾棄唱衰台灣、要引外力干預台灣內政的無骨商人與政客。讓歷史證明,台灣人的骨頭並不是那麼賤。 (作者為資深新聞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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