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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由 副 刊
良心犯
◎羅浩原

難道我們真的就不可能出現一個幸福沒有發生、願望沒有實現的解放?一如壓迫沒有被揚棄,一個相對而言高水準的生活還是可能的一樣?
—— 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

我不是個會逗小孩笑的人
更不知該如何嚇小孩哭
我是個,容易被小孩欺負的人

現在這裡,已經沒有良心犯了
我偽造她的墓碑,以此為業
她被聲稱已死亡了、流亡了、流產了

把歷史性從幸福主義的辯證中剔除
幸福帶來幸福的末世學
便不可推翻、沒必要推翻、毫無被推翻的條件

難道因為她的關係,我與那些男子們
建立了安蒂剛妮式的兄弟/相殘關係了嗎?
她是我的學妹,但我也是她的師父

不幸的監牢也是幸福的學園
若找不到她的墓地
反而會構成嚴重的政治事件

我又在……自掘墳墓了
哀怨的人總是繼續哀怨下去
她才是唯一沒有背叛任何一方的人

當她失去了實際的革命用途
幸福貶抑到政治的層面
我和善政的理想型都未曾保護過她

但事實上她成功了
正過著相對而言高水準的生活
我被揚棄

良心犯總是能找到屬於自己的監牢
「獲得幸福」是時代的術語,反映出對她的嘲諷
她與我沒有私怨,只有公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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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4月1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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