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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惠仁小老婆:老公很負責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豪門爭產又一樁,SKB原子筆小開盧惠仁三年前過世後,留下巨額遺產,小老婆的女兒,與元配兒女共同合法繼承,國稅局經過兩年審核,前天發函五位繼承人,共需繳交一億一千七百萬元遺產稅。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私生女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看在五十二歲陳綺輪眼裡感觸良多,她同樣經歷與豪門世家外遇產子遭遇,幸運的是,女兒出生即被對方接受。
原本從事建築業的陳綺輪,二十年前在一次偶然機遇,結識老字號原子筆製造商SKB的第二代盧惠仁,雖然盧當時已婚,並育有二子,陳女還是以身相許,十七年前在美國生下女兒盧國鳳。一心想要女兒的盧惠仁喜出望外,同意收養盧國鳳為長女,元配幾年後也產下一女。
陳綺輪說,盧惠仁對她們母女很好,買一棟電梯華廈給她,每月還支付十萬元生活費,每週至少探望她們母女兩次,女兒從小要什麼有什麼。
盧家是高雄金獅湖一帶的大地主,九十年八月間,盧惠仁腦溢血突發,四十八歲壯年早逝,留下金獅湖附近約兩甲、SKB工廠約一甲的土地,依照當時公告現值計算,約值三億八千萬元(市值至少數十億元),盧家繼承人約須繳納一億餘元的遺產稅。根據民法,盧惠仁的元配、二子一女與盧國鳳等五人,共同擁有遺產繼承權,三年來靠著積蓄度日的陳綺輪,上個月向監察院陳情,前天終獲高雄市國稅局來函,核定須在十一月二十五日前,繳交一億一千七百萬元遺產稅。
陳綺輪強調,五位繼承人,平均每人要繳交兩千三百餘萬元的遺產稅,以她目前的經濟狀況,根本無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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