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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徐生明案例的省思
言真
參加奧運棒球賽的台灣隊總教練徐生明從雅典一回來即病倒,病況嚴重到需要開始洗腎,這事不只讓徐生明流下英雄淚,也使許多國人為之惋惜、同情不已。
雖然多數人惋惜徐生明錯失治病良機,也同情他目前的病況,但為了不希望這類憾事重演,我們不妨一起想想,這一件事是否屬不可避免者,大家從這案例可以得到怎樣的教訓?
首先,我們要提出兩個前提:一、對於疾病,尤其是重症,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當然是很重要的。二、對於要參加體育競賽的人來說,不論他是選手本身還是身負帶隊、指揮重責的教練,如何保持在最佳狀態的體能、體況出賽,是毋庸爭辯的當然要件;換個說法也就是說,一個選手或教練為自己、也為團體著想,是絕不應帶重病上陣、出賽的。
從這兩點認知立論,很惋惜徐總教練當初出國前沒有接受主治醫師「不要勉強出國」的建議。或許徐總教練責任感太重,並且心存僥倖,誤以為「自己可以撐過去」。但是這就是「病家大忌」,這種錯誤的責任感,加上因沒有尊重醫師的專業判斷,竟種下誤己也影響團體成績的結果。
其次,既然他的主治醫師完全清楚徐生明不可耽誤治療時機,不應勞累帶隊,則除了力勸他本人之外,是否也曾向其家屬充分說明過勉強帶隊出國的嚴重後果?如果主治醫師如此努力過了,還是擋不住徐生明硬要抱病上陣,醫師最後還可積極、主動地向奧運台灣隊的領隊、負責人解釋這事的嚴重影響,不只在個人方面,也涉及棒球隊的成敗,不知主治醫師曾否善盡這樣「完全告知」的責任?
已故的台南韓內科醫師韓石泉博士在他寫於一九五○年代的「醫師十箴」中,有與此案例相關的如下之三條,筆者願提供給今後處理類此案例的醫師們思考:
一、醫師對病家(註:指患者本人)及其有關之親友,於可能範圍,(應)說明其病態及養生看護之法,預防其因缺乏認識及無知可能發生之錯誤,引導其向治療、預防上應行之正確途徑。
二、醫師之工作,須機警審慎,因其對象係機能組織複雜之人體,毒性猛烈之微細病源,所賴以運用之技術藥物,方法種類繁多,為期其適切有效,理宜慎重選擇,並刻刻留意注視其結果,以現代相當進步之治療醫法,尚難期其必治之症尚多,甚至有意外轉變者,應不斷檢討,以求合理完善。
三、病患之輕重治否,雖可預見,時難逆料,自覺痛苦與他覺觀察,有一致者,有相反者,一致固屬當然,相反尤須慎重考究,盡力預防其可能發生意外之危險症狀,以期預後推斷之正確。
韓石泉醫師也在逝世的前一年(一九六二年)自費出版的一本《診療隨想》中(P.38),早就提出如下的觀念和諍言:
「……又因觀念錯誤而致喪生者亦復不少,記得曾有某高官熱至四十度,猶在辦公室執務,致引起心臟衰弱暴卒。然而報紙竟讚譽為『力疾從公』、『盡忠職守』、『死守崗位』。大凡有病則宜休養,待恢復後再行執務,才算合理,亦所以真正盡忠國家之道,今竟稱讚抱病執務的『愚忠』,甚而鼓舞效法,其愚實不可及矣。」
最後,在家屬方面,曾否在台灣棒球隊成行前設法了解徐生明勉強帶隊出征的嚴重性?如果了解過了,是否也應盡一切努力,勸阻徐生明不要前往雅典。這不只是為了親愛的家人一人設想,也是為了不以「非最佳體況」出征而影響到整個團體的成敗利鈍;對於徐總教練和其家屬來說,如能從上述的方向思考,才是真正、正確的「責任感」。
如果徐生明本人,他的主治醫師以及家屬曾經從上面與他們原本所採取不同的方式決定去或不去雅典,今天這一不幸的後果或可避免,或至少可減輕嚴重的程度,這是我們感到非常非常惋惜的地方。而這也是我們認為值得大家省思,並當作必須記取教訓的一個案例。於此,也衷心懇祝徐總教練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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