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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分紅配股比重 不得超過股東
〔記者梁世煌╱台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昨天召開承銷制度座談會議,會中針對上市櫃公司員工紅利分配問題達成多項重要共識,其中除了員工分紅股票與現金配發比例擬規定不得超過股東分紅配發比例外,當年員工分紅的金額亦不得超過該公司當年的稅後淨利總額,而對於不配合的公司,證期局將會否決其增資案的申請,以達到維護股東權益的目的。
事實上,不少上市櫃公司在股利政策及員工紅利分配上一直處於輕股東、厚員工的不公平狀況,證期局在今年還曾因此將威盛(2388)、富驊(5465)、欣技(6160)、茂綸(6227)、敬鵬(2355)、力信(2469)等多家上市櫃公司的增資案擋了下來,凸顯公司經營階層在股東股利與員工分紅分配不平衡的現況。
根據昨天座談會所達成的共識,證期局表示,未來員工分紅配股佔其分紅(含現金)總數的比重,不得高過股東的股票股利佔其股利(含現金配股)總數的比重,即若是股東的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為6比4,則員工分紅配股佔其分紅總額的比例亦不得超過6成,以避免公司股本膨脹過速。
其次,為了遏止上市櫃公司員工紅利分配過於浮濫,衝擊公司獲利,會中還準備在未來修法,將對員工分紅訂定門檻條款,也就是未來公司配發的員工分紅配股總股數,在乘以市價後,其總額不得超過該年該公司的稅後淨利總額,避免員工分紅侵蝕公司獲利。
另外,證期局未來也擬要求上市櫃公司必須針對員工分紅所分配的對象交代清楚,同時必須將當年及前一年所配發的員工分紅詳細數字在股東會、年報及股市資訊觀測站中的「重大訊息」網頁中分別公佈,以達到公司獲利分配公開透明的目的。
不過,證期局昨天也強調,上述意見目前仍只是證券主管機關的共識,尚未到最後定案落實的階段,未來還有待召開公聽會來聽取各方意見,以便作為修法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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