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盜賣新生兒資料 蕭春香求刑七年
〔記者蘇恩民、楊菁菁╱綜合報導〕喧騰一時的高雄市衛生局官員勾結個資業者販售新生兒資料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股長蕭春香,涉嫌利用職務機會,違法下載四十四萬筆嬰兒資料,交付以「南丁公司」為首的不法集團,供業者販售、牟取超過五千兩百萬元暴利。
專案檢察官黃立維昨天依貪污、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多項罪名,將蕭春香及王郁英、吳文正、杜勤章等三名業者一併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蕭女七年、主嫌南丁公司負責人王郁英八年有期徒刑。起訴指出,原本擔任護理人員的女子蕭春香,民國七十七年進入高雄市衛生局擔任第五科股長,負責婦幼健康醫療照顧等相關業務,掌管新生兒及親屬個資,「南丁公司」負責人吳文正、王郁英夫婦,利用與蕭女熟識之便,連同另一家個資業者「格爾公司」負責人杜勤章,共同要求蕭女提供職務掌管之新生兒出生證明書等資料,供其販售圖利。
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查知,民國九十年間,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建置完成「出生通報資料網路傳輸通報系統」,各地衛生局均得以電腦連線方式,閱覽全國新生兒資料。
蕭春香得知此項管道,即以磁片存取方式,將電腦建檔的新生兒資料分批下載存檔,再郵寄給王郁英等人,由南丁、格爾兩家公司重新彙整、建立資料庫,再以每筆十五至三十二元對價,或按月給付三萬至二十二萬五千元不等金額方式,將資料轉售給金格食品等多家嬰兒食品或奶粉廠商,供業者作為寄發商品廣告傳單或貼紙之用。起訴書指出,蕭女前後共自系統內下載四十四萬三千多筆新生兒個資交付王女,扣除重複部分,實際外洩筆數二十七萬七千八百多筆,至案發之日止,個資業者總共從中賺取高達五千二百多萬元不法暴利。
檢察官認為,謀議盜賣個資的王郁英,販賣產婦及新生兒資料圖利,侵害個人資料甚鉅,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故向法院從重求刑八年,而蕭春香身為公務人員,竟利用職務之便,違法勾結、圖利業者,無異監守自盜,故從重求刑七年。
蕭春香昨聞訊喊冤,強調當初是為了幫老朋友的忙,而將新生兒資料拷貝轉送,她從來沒有靠這些資料賺錢,希望檢方能夠調查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