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倫委員會」的借鏡
■許文憲
有媒體報導「真調會」是拷貝美國經驗「華倫委員會」,後者是一個調查甘迺迪總統被刺殺的真相調查委員會。在美國對於該委員會的成立,四十年後的今天仍有法學界人士爭議它的合法性。正如在台灣,很多人質疑「真調會」設立的合法性。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甘迺迪總統遇刺身亡一星期後,繼任的詹森總統設立了「華倫委員會」來調查甘迺迪總統被謀殺的真相。雖然暗殺事件發生後,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以及安全特勤單位都已經著手進行調查,但一星期後詹森總統仍然設立了華倫委員會。十二月十三日詹森總統核准了一個參議院聯合決議案賦予委員會特別的權力,如:傳喚證人,強迫相關人員作證,甚至予作證者或為自己辯護者豁免權。
「華倫委員會」成立的核心精神是「找出真相」,所以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公眾形象卓越,能贏得民眾信任的人。調查委員會成員的基本條件是:顯著法律背景的人、公正無偏的人、在國會中不會引起嫉妒的人。首選人是大法官華倫(Earl Warren),他並非為不具爭議的人物,但是他代表美國甚至世界司法公平的象徵,他也曾當過加州州長及司法部長。
有四位委員是國會議員,其中兩人是參議員,另兩人是眾議員。參議員是喬治亞州的羅素(Richard Russell),屬民主黨,曾當過喬治亞州長;以及肯達基州的庫柏(John Sherman Cooper),屬共和黨,曾派駐印度擔任美國大使。眾議員則是路易斯安那州的包格(Hale Boggs),屬民主黨,當時擔任多數黨團的總召及密西根州的福特(Gerald Ford)屬共和黨,是眾院共和黨會議的主席。這四位國會議員都具有相當於當州長的經驗以及司法方面的豐富閱歷。
另兩位非政府現職的委員是杜勒斯(Allen W. Dulles)律師,他曾在外交界服務,當過中央情報局長;另一位是麥克勒(John J. Mccloy)律師,曾當過副戰爭部長,世界銀行總裁。這七位委員中,兩位是南方人,屬民主黨,其他五位屬共和黨,分別來自美東、美西以及中西部。集合不同地域的委員也是要達到「公平」的目的。七位委員都是律師出身,都有執行律師業務的經驗。七位委員之下,由曾任檢察總長的郎金(J. Lee Rankin)當參謀長來領導十四名助理參謀。這些參謀人員都是由聯邦政府的各單位借調過來的法律人員,這包括由司法院來的律師,國稅局的資深律師,國防部的法律歷史學家和外交部來的文宣主筆等。既然「真調會」被喻為是拷貝美國經驗,那麼「華倫委員會」的成員組成辦法應可供參考。
(作者許文憲╱醫師)
|